Sunday, July 09, 2006

反對香港為同性婚姻立法

婚姻乃由一男一女而組而成的家庭,經過歷史數千年的考驗,對人類的整體發展和穩定延續性都是無可質疑的;現在香港有些打著反性別歧視而匆匆要搞反性別歧視條例來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是不負責任,自以為是,並且置大眾利益以至人類整體健康和穩健的發展不顧的人!我很懷疑這些人的用心,除了是自私自利外,我總找不著更好的解釋!

其中一例是港台鏗鏘集2006年7月9日晚上播放之[同性‧戀人]一集,該節目是以為弱勢社群開聲為藉口,不作深入研究而涉嫌鼓吹為同性戀婚姻立法,令人痛心!後經多人投訴和上訴跟進後而被廣管局強烈勸諭,促請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中合家欣賞時間的政策和持平的規定。希望港台能好好反省,在日後節目中以持平,公正和中肯的態度來為我們小市民製作一些能認真反映社會時弊,又能喚醒人心的好節目。

本人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如下:
(1) 今日在港同性戀人士,只要不犯法﹝如侵犯未成年青少年﹞,他們的私生活是受法律保障的。

(2) 今天人類對同性戀的成因尚未清晰,例如雙胞胎兒童長大後不是一面倒的異性戀或同性戀的,最近美國有研究指出在美國人口中,長兄越多的男孩,長大後變成同性戀的機會越高,到底是生理、心理或環境問題,尚待研究。又有指在母親懷孕時因相反的賀爾蒙過多,嬰兒出生後便很易變成同性戀,這一結果明顯地指出成人對懷孕嬰兒的有意或無意﹝如食物﹞的影響是有可能改變一個正常胚胎的性傾向的!

(3) 愛滋病與男同性戀者的關係有明顯的關連,而今天人類對愛滋病尚未有有效的根治方法,匆匆立法是輕忽社會對愛滋病防治的努力,又是對愛滋病患者的漠視!

(4) 最不幸的是當愛滋病例今天在世界多處地方仍是不斷上升,在很多落後國家資源不足,而禽流感等病毒又在變異中,若一個不幸,與類似愛滋病等病毒發生洗牌效應,其後果實非我們所能想像!

(5) 今天伊拉克的亂局,正正是西方媒體當年﹝2002﹞一面倒的報導美國主導的所謂大殺傷力武器問題而導至舉世側目的不義之戰。若果時光能倒流而伊拉克政府及當年聯合國調查特使布利斯先生﹝Hans Blix﹞的報告能被適當的尊重,則伊拉克人民的慘情就大可避免。同理,如果我們尊貴的泛人權主義者,不顧一切,把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把香港的一個核心價值 (男女婚姻) 打跨了,造成社會傷害,請問各位,我們往那裏去找「負責人」呢?


大家若有興趣更全面了解同性戀的問題,不防瀏覽明光社網站。關於一些相關的專家研究資料,請瀏覽港人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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