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0, 2019

我對逃犯條例的意見


我要首先強調,我對逃犯條例其實不甚認識,暫時沒空細看條例一次,得需假設它有合理的存在性,也是「協訂」國或地區間的一個有效移交相關逃犯的法律基礎[1]。若不從法律,大家也可從國與國之間之特殊協議﹝即特事特辦﹞或某些國家之間的「法外途徑」來考慮相關問題。讓我略舉些例子,現時印度政府要求港府引渡文子星返印度受審就是逃犯條例應用的一例。至於特殊協議,就如中加之間,加國於2010年遣返的逃犯崔自力[2]2011年遣返賴昌星[3]。還有涉嫌被中國特派員在泰國押回中國的桂民海案[4]

本人雖政治中立,但眼下必需撇開任何政治立場﹝暫時沒有立場﹞,才能有較中肯的言論。我嘗試從中港關係來作分析,盡量避開對錯判斷以實際效益作評論認為今天的爭議應從中港關係入手,其中重要考慮是50年不變,所以要及早思考2047後可能性。以下是我的考慮:
1.   一國兩制是中國對香港的優待─原因大概是大陸想利用香港的優勢﹝特別在回歸時﹞來造就中國的發展,既能恢復對香港的擁有權,亦可從中得益:包括經濟,與西方交往、文官制度等等‧‧‧
2.  香港既回歸,就不再是英國殖民地,是中國屬土,不能亦不應停滯於以前跟大陸互不往還的處境﹝正如一家人總不能如同陌路﹞
3.  從儒家的「修齊治平」及五倫觀,我們有必要處理好跟中國百姓以至中央的關係,否則就如一家或一族,若內在矛盾不斷升級,這家這族必站立不住,甚至瓦解。以信仰而言,原則不離信望愛,信徒應唯 主是盼,愛人如己,並盡力為 神作美好的見證﹝有興趣讀者可參考聖經使徒行傳﹞
4.  50年好像很長,其實只是歷史的一刻而已,所謂光陰似箭,又如聖經教導我們要趁白日作工,因為在黑夜就沒有人能作工了。即大家應好好把握當下的時機,好好為未來打算和做些有益有建設性的事情,未雨綢繆也!
5.  我們這一代的生活方式應沒大問題﹝因有50年不變的保證﹞,但總不能不為下一代著想。
6.  大陸對香港不會只有懷柔包容,他有權反面,共產黨要反面也不是甚麼奇事呢!與其跟一個強大的對手反面,為何不及早跟他言和,正是和諧共處,互讓互諒,又或者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信徒可參 路加福音 14:31-32)
7.  事實上,香港能獨立的可能性基本上是零。

我不會反對他人行使公民權利,但只懂抗爭和破壞,豈不是要把香港推向崩潰的邊緣?!為何本地民意領袖不多從建設和復和去想一下呢?當然,香港政府的表現也是令人遺憾的,例如一間跨國公司要做好一個重要生意決定,大底都會事先從長計議,並出作必要的策略分析,才會按部就班及循序漸進地作出安排和投放資金及人員來進行其營商大計,應該不會只道聽塗說及囫圇吞棗地去投資吧!

今次政府出牌,實在有欠合理的策略,例如只懂強調向台方交出殺人犯,但原來事先卻似乎沒有跟對方深入接觸,探聽虛實,犯了兵家大忌呢!如今人家反面,並落井下石,說明縱然修了例都不引用,奈之何?

當然,中國發展﹝熟強熟弱,熟優熟劣﹞也是關鍵。其中一個可能性是中國國力日強而香港則停滞倒退,我們也不妨假設中國只能緩變﹝政社方面﹞,則作為市民只能順勢而行,或走或留。今天香港社會已有很嚴重的分裂,以至對立,這對香港很不利!所以,若你在深思熟慮後,仍對前境無望,最上算的策略大概不離走為上著,只是還要解決走往那裹及那裹可走的問題。

當然,如要再深入分析,至少有以下[部份可能]

政治
經濟
文化
形勢 (中:港)
(強:強)
(強:強)
(強:強)
形勢 (中:港)
(強:弱)
(強:弱)
(強:弱)
形勢 (中:港)
(弱:強)
(弱:強)
(弱:強)
形勢 (中:港)
(弱:弱)
(弱:弱)
(弱:弱)

請大家無忘世界不只有中國和香港,還有其他國家,如歐美,俄羅斯,印度,菲律賓等等‧‧‧要認真分析,不是要一部超級電腦,便是要一位「神人」,小弟當然兩者皆非,所以我不會作無謂的空想,也不作憑空的推敲,正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作為信徒,我必須相信 神的大能和信實,祂是至高的掌權者,國之興衰,以至個人的成敗,背後都有 祂的心意,但願我們都看到洪水泛濫之時,耶和華坐着為王!(29)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 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言21);阿們!我會保持樂觀,學習持定真道上的盼望,也學習接受 天父的安排。就逃犯修例一事,我會繼續禱告,及作出理性反省,運用自身的自由意志來作出決擇,但今天我還是領受了那和平,安靜和追求平安的意念,願 主憐憫我們,願 主憐憫香港,願 主憐憫中國,阿們。
Ho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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