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30, 2014

我為何不反對公民提名,卻反對佔中?

(以下是從信仰角度作出的反省)

1.   佔中引起的信仰反響

佔中之所以會引起的信仰反響,大概是因為佔中的發起人﹝3子﹞皆為基督徒,當中又有牧師,而支持佔中運動的團體中,特別是學民思潮以至學聯,都有基督徒成員,難免讓市民把佔中運動跟基督教作出關聯的推想,更重要的是,「和平佔中」核心支持者亦不乏基督徒成員,自然會使一般信徒,特別是留心社會事務的一群發出問題,教會是否應為佔中申論一下立場,以及信徒是否應參與其中等疑問。

不論佔中對錯,教會作為父神在世上設立的地上群體,總不能對周邊發生的事情不聞不問,更重要者,教會在認定為主作見證和宣揚福音的基礎上,亦要思考如何面對這具影響力又賦張力的佔中運動會如何影響社會以至是信眾,當中的主旨和要理又是否乎合父神的真理和公義等問題。當然,至於如何回應甚或參與等問題,亦離不開相關教會﹝宗派﹞的傳統和對聖經的詮釋,以現代較多元的學理和思維環境下,實在難有統一的見解和回應。

另一方面,作為信徒及市民,我們亦難免被佔中相關議題和現象所牽涉和觸動,作為有情感和理性的個體,自然亦會有我們個別的回應和分析。就我個人而言,我會看佔中為香港歷史中的一件顯著事件和一群市民為追求某一政治理想﹝俗稱公民提名和真普選﹞的民間運動。

2.   我個人的信仰反省

談到信仰,自然離不開我們所信的父神和主耶穌,亦離不開在地上承載著信仰群體和其中主要使命的教會,我個人亦祈望教會能為信徒如何處世及回應佔中運動上作一論述和分析。至於教會及信徒是否要對佔中事件作一明確表態﹝支持或反對﹞,則屬個別宗派以至教會的領受和承擔。

從神是世界和萬物的創造者而言,我仍相信祂是萬事萬物的終極掌管者,所以無論佔中是否合乎祂的心意,佔中的發生應該不是偶然,而是出自祂的心意﹝或是計劃、或是容許﹞。這裏我是接納萬事萬物在神的創造和計劃中都有關連的理解,雖然各樣事情都有關連地發生,卻不表示他們都擁有同一的重要性和等次。比方說,我們今天的學習、工作、婚姻以至作息規律都在父神計劃中,但卻表示我們今天要吃甚麼,穿甚麼以至要睡多久都在祂計劃中有著同等的重要或等次。

反回「佔中」問題,它表面重點要爭取真普選,背後是爭取一個公義的制度,我假定發起人的推論是唯有一個公義的制度,才能產生一個公義的社會,若是,我是不會反對的;當然,我對一個公義的制度能否產生一個公義的社會是存疑的,因為以色列在神帶領下立國,在信仰上她應是立於一個合乎神心意和公義的制度上,可惜歷史的發展給我們看見了以色列國的不足和差錯,她甚至是曾經走向一個衰落和亡國的境況!

當然,以色列國的跌倒卻沒有破壞神的計劃,原來父神早已預定主耶穌是大衛的後裔,主親自在以色列亡國的背景下道成肉身,並且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神為罪人預備的救恩!而教會作為被召出的一群[ecclesia],先是透過亞伯拉罕蒙召離開吾珥,繼而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集體,到及後的會幕敬拜群體,以至是以色列立國都是具體的,入世的和被分別出來的。當然,教會是直接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救恩和權柄上,也是具體的,入世的和被分別為聖的,然而,她可以被看為蒙召以色列國的一個升華,因為教會同時是超越世界的,亦是邁向一終極屬靈和永恆目標/群體﹝新天新地﹞的國度之中介器皿。從這個角度而言,信徒的存在既是在地又是屬天的,我們現今處於的歷史時代正是在天國初臨和天國全然展現之間﹝所謂already but not yet﹞。

就以上分析,我們大致可以發出以下問題:
a、 神創世的終極目的何在?
b、 祂為何選擇透過呼召亞伯拉罕來建立自己的選民?
c、 屬神選民和非選民主要分別和意義何在?
d、 教會作為屬神選民的擴展,主要使命何在?
e、 信徒在追求永生和屬天福氣的同時應該如何處世?
f、 罪既入世,一般世人在救恩外能否有效處理「牠」呢?又能否透過某些準則或制度來制衡以至克服牠的壞影響呢﹝我假設只有神能終極消滅罪惡﹞。

我想,大家都可以因著你的領受,加上誠心的祈求禱告,得著聖靈的光照,即是天父給你個人的啟迪和答案,在我以言,我得著的原則是:「原則不離信、望、愛,關注不離身、心、靈。」多謝你的閱讀和聆聽,願天父真神的慈愛,並耶穌基督的恩惠,並聖靈的光照常與大家同在,阿們!

Howard

參考經文
[ 13:1- 4]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 127:1]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 14:28-32]
[28]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30]『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Sunday, September 28, 2014

請為香港禱告

發慈悲的天父,賜各樣安慰的主耶穌基督:
求祢按照祢豐盛的慈愛,憐恤無知和痛悔的世人。
我們為在上位者禱告,祈求祢的光照、帶領與臨在,因為現時香港要妥善處理好「佔中」運動;又因為這是祢的教訓,叫我們多得平安 (提前2:1-2)
我們祈求你把智慧、能力和決心加給梁振英先生的團隊,去以和平及妥善的方法化解「佔中」帶來的問題和矛盾。
主啊,我們實在有點擔憂和懼怕、恐怕佔中會演變成動亂。更怕有人命傷亡。

主啊,求祢教導我們為我們的社會警醒、為罪哀痛,為眾人悔改禱告。
主啊,求祢亦記念參與佔中的群眾,因為他們不一定明白佔中若演變成暴動,會造成對他們及社會嚴重的禍害!
主啊,我們求祢眷顧年青的學生,因為他們都是血氣方剛和入世未深,很易不自覺地掉進險境,求祢也光照和教導他們,叫他們能明白世上一切事物都要依靠 祢的旨意和能力才能成就和延續。

求祢亦感動佔中的領袖們,要行所當行,止所當止,因為若事情失控,他們也難免要負上責任。
求祢使他們明白,香港最需要的是祢的祝福和保守,世人應作的是按著 祢心意去行公義好憐憫,並與 祢同行!
求祢賜下智慧、策略和力量給警方和維持秩序的人員,叫他們有能耐和決心去和平地去勸散佔中群眾。
求祢讓各方相關人員能洞釋為人為己最好的解決方法,以達至合理地表達訴求又不至擾亂社會;並讓執法者能以最有效的勸告和最少的武力
若真需要)來恢復秩序。
求祢保守眾人都有互相包容和諒解的心,又保守各人和香港平安,
我們這樣祈求和禱告是奉主耶穌得勝的聖名而求。
阿們。
Howard

Tuesday, September 09, 2014

2014中秋有感


記得89年的民運激動了萬千中國人心──包括小弟,只可惜學生和中央弄到決裂,最終被鎮壓收場,除了死傷無數,對當時的領導人﹝特別是鄧公﹞和人民都是一場慘劇,因為中國若無六四事件,很有機會在政治上更加開放,而鄧公亦很可能得到諾貝爾和平獎。當然,歷史是追不回的,正是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今天香港因為政改爭議,社會越來越分化和對抗,若各方面不能嚴守和平、理性和合法的手段去宣揚或爭取自我宣稱的理想,恐怕香港跌入動亂的日子不遠了!還有,以今天之國情,就算香港被搞得天翻地覆,恐怕也難動搖中央要維穩和防止香港變成反共基地的決心,當中的道理顯而易見,實在不需長篇大論,佔中三子絕沒有理由不曉得。請問,大家若再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心態來抗爭,結果不就是要把香港推向火坑嗎?

若我所居住的大廈管理不好或濫收費用,而我以火燒自己住宅為談判籌碼,豈非愚不可及。說句真心話,螳臂擋車還有好結果嗎?又或者說,就算出乎意外地給佔中一方鬥贏了,可以公民提名了,今天香港的現實中真有治港良才?除了明言會大派金錢的激進泛民人士,和一面倒支持同志運動和性解放的人士,誰能成為下一任特首呢?

正是若大同﹝最好﹞未能達至,亦應追求小康﹝次好﹞的現實。

對信徒而言,路加福音[14:28-32]說的:「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不正是我們今天所要思想和學習的嗎?

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不只是中秋,更盼來日後。

主內小僕 浩華上

Thursday, June 05, 2014

男女結合仍是婚姻的基礎嗎?


作為信徒,近年本地一些事情,難免會觸動到我們的價值觀,並挑戰我們的信心。作為護家協會會長的我,對相關家庭和婚姻的事情,自然會多留意一點,例如自陳志全﹝慢必﹞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本地的同志和性解放運動似乎比以往更加火熱了,首先是慢必在當選後即自爆是同志,又說希望見到特首來見證他的婚禮云云,跟著又有一些演藝界的人士出來公認是同志,並成立了一個大愛聯盟,正是日光之下,似乎已沒有甚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呢!!

你或會對以上的事情感到無奈,也許,你會想起 父神造男造女,配對成夫婦,並指出神所結合的,人不能分開!而聖經對同性性行為﹝羅1:26-27,利18:22﹞是嚴厲貶斥的;有人曾這樣發問:「聖經提過的罪惡何其多?為何信徒對同性性行為和同性婚姻如此緊張?」是的,雖然世上的罪惡還是多的是,但那一種罪行竟然可變得毫無畏懼,還要大聲疾呼是別人誤解、冤枉和歧視犯事者呢﹝大家可比較包二奶、吸毒、偷竊等‧‧‧)不但如此,「牠」還能叫一些所謂的聖經學者/牧者站出來在光天化日之下說甚麼聖經從來沒有說同性戀是罪,又指傳統的見解是個謬誤等;當中的屬靈爭戰真是明明可見。

若 神的聖言和教導被歪曲,致使有人跌倒,聖經[18:6-7]指明凡一個信耶穌的小子被絆倒,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那絆倒別人之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因那絆倒人的有禍了!正如雅各書[4:17]說的:「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所以,我們總不能在面對波濤洶湧的歪理時,卻扮作視而不見呢!

最近,政府因為去年變性人W君上訴終審法院得直,提出一個很簡單的修改現行婚姻條例的議案,可惜在其背後,卻埋藏了一個深遠的影響,就是它很易被所謂跨性別人士利用,透過向法院申訴、覆核或上訴等程序,很易令到同性婚姻不經社會廣泛討論而合法化,因為現時在香港已有本來是一男一女的夫婦,其中一人後來經手術變了性,仍然一起生活,原因可能是為了解決居住或財務的安排,這等人士要離婚大概不難,但他們如果為了某些方便或需要,反而向法院申請核實他們婚姻仍是有效的話﹝在最近政府諮詢文件中已指出一方婚後變性不會使到原有婚姻自動失效,當然相關夫婦可按其意願向法庭申請離婚﹞,在俢訂現有婚姻條例後,相關夫婦的性別基本上是按照他們身份證上的標示來判定;屆時,以人權為重和認同平權訴求的法官們,很易會批准他們的申請和判令他們得直,如此一來,同性婚姻便自動得到法律的承認了!若真的如此,社會上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士,就要鳴金收兵,偃旗息鼓了!

故此,我們一班有心人便呼籲政府要先諮詢,然後謹慎修法!因為今次的修訂,很有可能導致日後更多的修訂,使到一男一女的婚姻會變得混亂,甚至是可男可女以至是不男不女,果真如此,就只好說句「嗚呼哀哉!」

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何所有文明地區都立法來規定和保護婚姻呢?我們生活中大小事情何其多,為何不一一立法?原來立法與否有2個基本考慮,其一為對負面的行為訂出規範和罰則,其二是對一些重要的建制或事宜訂定規範、保護和鼓勵。之所以要立法規範和保護婚姻,基本是相關政府認定婚姻的重要和價值,正如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第23條明文指出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組成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另一方面,若然婚姻之事可以變得合則來,不合則去,甚至把婚姻擴展至任何2人甚至多人的組合,豈不是天下一家親嗎?你可能不知道,美國麻省有三名女同志,去年8月宣報彼此「結合」,成為全球首宗「三人行」的同性婚姻伴侶然而,人類社會是不能廢止男女配對的婚姻制度,例如蘇聯於1918年曾因應可倫泰女士Alexandra Kollontai所倡導的自由性愛free love所謂的「一杯水主義」,廢止了男女婚姻的傳統限制,讓性事變得自由、開放和隨意。結果導致大量的短期性關係及混交出現,而濫交,性虐待、未婚媽媽,無父或不知誰是經手人的孤兒等層出不窮,結果蘇聯政府要用很嚴峻的手段來和平息這場鬧劇!

今天是人權、自由和平等被高舉的年代,還記得小弟少年時,對之亦甚嚮往,甚至覺得這個「民主3寶」會為人類社會帶來燦爛的未來,很可惜,無論是甚麼理想主義,只要它否認 神的存在或背離了真理,到頭來都只會變為咒詛。為甚麼呢?我沒有完全的答案,但我深信這是罪入世界後的影響,正是世人都犯了罪,一個義人都沒有,使徒保羅(the Apostle Paul)亦以親身的見證指出人可自由立志行善,但要能實踐的話,就不能單憑自己的意志與能力,而是撒迦利亞(Zachariah)先知所說的[4:6]: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 神的靈方能成事。

當然,我們不能把今天婚姻或家庭上所遇到的問題,都全歸到性解放和同性以至跨性別人士的爭權運動上,因為今天婚姻和家的問題是由一籃子因素所造成的,只不過若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都被淡化和削弱﹝不是消滅─我不相信男女配對的婚姻會被滅絕﹞,則現時已是問題多多的婚姻與家庭狀況,就會變得百上加斤,離婚以至家庭解體便會更為「普及」而難以收拾了!所以,容我奉勸各位愛護傳統家庭價值的肢體們,大家要更加珍惜我們的家庭和配偶,正是花開堪折直須折 莫待無花空折枝!

實不相瞞,在人而言和在維護家庭與婚姻的努力上,小弟已感到進退兩難,箇中原因容後分享。但我仍相信天父的大愛和主基督的救恩,所以,我不以福音為恥,我還會以「原則不離信望愛,關注不離身心靈」的方針去回應社會的現況。懇請各位在禱告中繼續記念婚姻和家庭,並在聖靈引領和感動下,作出你們應有和寶貴的回應,祝  主恩常佑!

主內Ho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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