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6, 2024

世人能找到挪亞方舟嗎?

小弟最近跟一些朋友談及以上問題,我搜尋了谷歌(Google)的答案,發現下面2篇文章很有參考價值,大家不妨一看,當然,每人都應按自己的理性來作出判別分析,再按自由意志決定你會接受他們的看法嗎?方舟的故事主要記載於創世記7-8,請大家自行閱讀。


我得聲明,小弟沒有 主耶穌的釋經權柄我只能按我的領會來回答以上問題主旨是互相激勵。事實上,我沒有資格來否定別人的理解,亦不能代替別人去理解因為 神把理性及自由意志賜給每一個人。所以,每個人都有責任去好好運用「他們」呢!

讓我略略提說挪亞方舟故事的一些重點:

1. 方舟要面對40畫夜不斷降下的大雨,除了方舟以外,全地都被淹沒了!

2. 挪亞於600時進方舟,

3. 挪亞出方舟時是601

4. 除了挪亞一家人,方舟還載著很多動物和鳥類,

5. 方舟的尺寸約為長133.5米,寬22.3米及高13.4米,即方舟總體積不足4萬立方米。

6. 以國內中華復興號郵輪為例,它約是44千噸的級別,總體積不足93千立方米(212x28.6x15.3[])。所以,方舟的體積應不及它的一半

好了,請大家看看以下的文章,以便作出自己的評論和取捨:

為什麼挪亞方舟永遠找不到 [國家地理雜誌]  2022.12.05

[節錄]

「創世紀裡的答案」Answers In Genesis是一個自稱為辨惑學(或護教)事工apologetics ministry的機構,專注於科學問題,甚至還在肯塔基州經營一座挪亞方舟主題樂園,他們承認除了舊約聖經中的挪亞故事以外,和洪水相關的神話無處不在,甚至勉強承認永遠都找不到方舟

BreakingNews: Noah’s Ark Has Been Found (Or Has It?)

by Ken Ham on November 6, 2023

[Excerpt]:

Despite the hype(吹噓), archaeologists have consistently reaffirmed over the years that the formation is natural, not the result of a petrified shipwreck, and that there is no geologic record of a global flood like the one described in religious texts. (emphasis added)
……. …… …….

So was Noah’s ark found (找到方舟了嗎)? No (沒有)

國家地理雜誌否定方舟可以被找到,他們亦質疑方舟是否史實。「創世紀裡的答案」機構則堅信方舟是史實,不過,他們認同方舟並未被找到。小弟經過分析,相信挪亞方舟是個寓言,當中 神藉故事的脈絡來帶出重要的屬靈教訓,於我而言,第一層次的教訓包括:

在先祖墮落後,罪惡不斷在世人中漫延,以至世界近乎無可藥救!

神透過義人挪亞一家人,進行了一個看似平凡,卻是出乎意料的除罪救世的方舟計劃。

盡管被別人質疑譏笑,執行計劃的挪亞一家以信靠和順服的心志來完成計劃。

神不單單的救助挪亞一家,也救助了其他的受造物,好叫人類能繼續在地上繁衍,並見證 神的恩典和大能!

正如史威登堡(Swedenborg)說的,神的聖道包含了3層的意義,即屬地、屬靈和屬天的意義,當中更可涉及不同程度的領受,只是世人要以信心及理性辨識來接受,當我們的靈命成長時,我們的理解也會隨之而有更深入的體會和領受呢!願 主引導和祝福大家。 

相關文章:伊甸園可以被考證嗎?

Monday, June 17, 2024

伊甸園可以被考證嗎?

在回答以上問題前,我要強調一下我相信唯有主耶穌配得和擁有終極解釋聖經的權柄,因為 祂就是聖經的終極作者(我對釋經的領會),我明顯沒有 主的釋經權柄,我只能按我的領會來回答以上問題主旨是跟大家分享和互相激勵。事實上,我沒有資格來否定別人的理解,亦不能代替別人去理解因為 神把理性及自由意志賜給每一個人,各人都可按自身的能力和理解來領受 神的話語,只要是出於真誠及合理便可。

保羅(Paul)說﹝羅1: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作為信徒,我相信保羅的說法但世人的反應就往往跟他們的信念和理解各有不同,例如唯物主義者會說這世界是由大爆炸(The Big Bang)而來的,沒有清晰信仰的多傾向不置可否,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答案。當然,還有其他的可能呢!例如道家會說:「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其中的意思大概是無以名之的「天道」是天地的源頭;而能以名之的「道」則是萬物之母體[有孕育,生發之意];這個理解既不否定,亦不肯定造物主存在與否。

回到本文的問題,讓我們先看一下關於伊甸園的一些經文:
創世記2 (
English)

8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9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土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好作食物。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10有一條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裏分成四個源頭:… 14第三條河名叫底格里斯,它流到亞述的東邊。第四條河就是伯拉河﹝幼發拉底﹞。15耶和華神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世紀3 (English)

22耶和華神說:「看哪,那人已經像我們中間的一個,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又伸手摘生命樹所出的來吃,就永遠活著。」23耶和華神就驅逐他出伊甸園,使他耕種土地,他原是從土地裏被取出來的。24耶和華神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今天要回答的問題是:「伊甸園可以被考證嗎?」,較準確的說法是:「伊甸園可以用考古方法考證嗎?」這個問題的前設是假設伊甸園真的曾經存在這世界中,就好比如歷史的一些事物,例如春秋戰國。讓我首先交代一下我對伊甸園的理解,我基本上相信創世記相關的記載是寓言(parable)故事,所以伊甸園不是一個實際存在過的園林,基本原因是我受了史威登堡的啟發,加上我對相關經文的分析而有的理解;然而,我是不能全然否定伊甸園真的存在過的可能。總而言之,伊甸園作為歷史事實的解釋會對我構成矛盾。

如果伊甸園真的是個寓言,則當然不能用考古方法考證出來了。另一方面,我們可先假設伊甸園真的曾經存在過,那它能否被考證出來呢?我的答案也是不能的創世記28-15節是聖經第一次明顯地記述伊甸園的概況,例如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當中又提到4條河,包括底格里斯和幼發拉底河,大家可以注意到若從原文來理解, 幼發拉底河的希伯來文是פְּרָת (perat)英文是Euphrates基本的意思是滿有果子(fruitful),類似地底格里斯河的原文是חִדֶּ֫קֶל (chid.de.qel)英文是Tigris基本意思是迅速(rapid)。大家可到King James Version (1769) with Strongs Numbers看看原文意義然後選取相關經文及點選相關文字便可見到原文的資料。

了回答本文的問題,我們且假設伊甸園是一個歷史事實。從考古的角度,今天所有被考古出來的古代建築物或城市都是被封埋的廢墟,大家可以想一想:聖經在創世記後有沒有對伊甸園的具體描述呢?有沒有說伊甸園已被收回或廢去呢?答案是沒有的,既然沒有,那伊甸園若存在,今天仍是個樂園(paradise)?合理的理解應為伊甸園仍是個樂園,不是廢虛!另外,創世記324節說 神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基路伯的英文是Cherub,一般解釋為侍奉在 神寶座前的()天使,應為較高級的天使。若伊甸園真的可以被考古發現的話,這些天使和發火的劍會否傷害考古的人士呢?請記著他們的責任是防止有人接近生命樹的。


說到這裏,大家應該明白我對本文的問題的答案了!是的,按聖經記載,就算伊甸園是一個世上的實體,我們是不可能把它考古出來的!我要再提一下我看伊甸園的記載基本上是個寓言,釋經學者F.B. Meyer對它的解釋很值得參考,他說Every man is entrusted with a garden, that he may keep it. God’s goodness is no excuse for idleness. Whether your heart and life shall produce weeds, or flowers and fruits, depends on yourself. 

簡單來說,伊甸園是個比喻,它指出每個人都有 神所賜的「樂園」問題在乎我們怎樣去修理和看守它,以至能結出生命的果子,若我們懶散或不順從 神的規則,那只會結出敗壞的果子了!求 主光照和幫助我們。

Wednesday, June 12, 2024

我對釋經的領會

我曾寫了略談釋經一文,很簡略地介紹了古今釋經之發展,我想跟大家講一下我對釋經的領會,順帶說明本人之釋經立場。現代釋經學常用的方法跟現代文學批評(methods of literary criticism)方法大至無異釋經者離不開要找出聖經成書的背景和目的,當中包涵了作者生平,成書背景和目的等等,祈求能辨明作者的原意或經文與主體教義之關係。

有人或會問:「教會的牧者們不是常常向會眾講解聖經的內容嗎?一般信徒還要花費精力去釋經嗎?」是的,聖經既是 神的話,更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準則,所以要按理來解釋,是嚴肅和重要的,因為若錯解經文,後果可以很嚴重!正如彼得(Peter)談及保羅(Paul)的書信時說的(彼後3:16)若經文被人強解,那人就自取沉淪!事實上,教會歷史中亦有異端,甚至是極端的解經例子,這些都說明按正意來分解聖經的重要性。

聖經中亦有不少關於釋經的經文,例如主耶穌在復活後向2位往以馬(Emmaus)的門徒解釋聖經,使他們明白關於基督的事情。此外,腓力(Philip)蒙聖靈帶領向埃提阿伯(Ethiopian)太監傳福音亦是個明顯的釋經例子。大家可按自己的心得,從聖經中找到其他例子作為參考。尼哥德慕(Nicodemus)向耶穌問道把我們引領到一個重要的釋經層次,因為尼哥德慕不明耶穌所說的「重生」是甚麼,耶穌更向尼哥德慕說:「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對你們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耶穌說得對!人若對世事都不能弄清楚(以至能信),怎能去理解屬靈的奧秘呢?事實上,耶穌傳道生涯中,往往用上不少的比喻(parable)表述他要傳講的內容他甚至向門徒解明用比喻的原因,主因是聽眾中很多人是看卻看不清,聽卻聽不見,也不明白,所以要用比喻。他也提到這情況是應驗了先知以賽亞(Isaiah)的預言!他亦提醒他的門徒,他們是能看能聽見的人,特別是他們有幸親身見證耶穌(即預言中的彌賽亞,Messiah)的言行!然而,門徒的表現卻強差人意,到耶穌復活後仍有人在疑惑他復活的事

說回我們這群現代信徒,大家有何感想呢?就今天基督教會的種種分歧,有時甚至互不相容,使我要不時自我檢討,我對 神話語的理解有多真確呢?我有沒有一把量尺(measuring rule)來量準聖經教導的意思和應用呢?我曾問過一些好友,如果解經有一把量尺,那新約和舊約的量尺是一樣的嗎?他們大多數說應該是一樣的,否則便可能出現解經上的矛盾和問題了,這點我十分同意,只是我仍未能找到有關的「量尺」。

我有一位信義宗的同學,他問我:「為何保羅(Paul)可以隨手引用舊約的人物來引伸成新約和舊約的分別呢?」除了相信保羅是受聖靈啟示(inspire)而作出引伸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解釋。所以,我今天若要解釋聖經,我明白只能盡我所能,來好好理解經文的意思及教訓,這個理解只能作為我個人領受的範疇,絕不能代表其他人的理解,我更無資格代替主耶穌來作出解釋呢;明顯地,我亦沒有天主教會所宣稱的「解經權柄」。

當然,先賢前輩亦留給我們很有意思的提示和參考,例如教父們的一些見解,我很同意當中提到解釋聖經者要以信心為本即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真理者是沒有資格來對聖經作出信仰上的解釋的我亦同意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以良知為基礎向教廷發出的質問和辯論,因為人對世事理解的基礎離不開我們的理性認知(rational consciousness)及自由意志(free will)上作出的理解和選擇,順帶一提,史威登堡(Swedenborg)對理性及自由意志的解讀給我很大的啟發。

說回我如何理解以至詮釋聖經呢?我會以聖經的文字記載為基礎,再按理按情以至是一些先賢的提示來考慮經文之意義。所謂按理按情是指我會運用 神賜給我的理性來作出分析,然後按我的自由意志作出考慮,再決定取捨、引伸和吸取當中的教導這於我是必然的,因為我若捨棄文字記錄作為理解入門,我就沒有更合理、合情及可靠的根基去理解聖經,這好比一個小學生只懂基本數字運算﹝加減乘除﹞,他只能按所認識的來計算某等差數列(arithmetic sequence)的總和,他應不能以代數的數列方程式(series formula)來計算,除非有人把相關的程式教授給他。

史威登堡認為聖經文字只能作入門工具,因為字面義(literal meaning)只是 神話說的初階載體(container)若只停留於此,會產生很多困難以至是解經上的矛盾只要善用這載體,我們可按部就班地進入 神話語的不同層次,簡單來說,聖經文字大致上都有屬地義(earthly/natural)、屬靈義(spiritual)和屬天義(heavenly) 3個基本層次的意義。這教導於我極有啟發性和指引性的裨益。當然,大家或會問:「史威登堡的解經法是他獨創的嗎?」答案是「非也」他在著述中明確說明他對靈界以至是天堂地獄的理解,不是他創作出來的,而是來自他親身的靈界見聞。此外,他雖說聖經包含多層意義,但從方法論(methodology)言,他所說的都離不開字義,寓意和引伸義,這些方法前人都用過,只是其他釋經者很少宣稱他們的理解是直接來自靈界﹝包括天使和主耶穌等﹞的教導或指引,不少人都說他們的理解是自己領悟出來的

那我會如何理解經文的意義呢?我除了認同史氏的說法外,亦離不開按理按情以至是按別人的提示來作出解釋,現舉例說明一下,曾有人問我:「世界是否有4維空間?」及「螞蟻是一種平面﹝或2維空間﹞的生物嗎?」我會答這個世界可按4維空間來理解﹝即長闊高加時間﹞,但近代科研和推論說時間和空間不是獨立存在的,或說,它們是互相影響的,有興趣的朋友,可看看小弟的時間的奧秘文,我在其中對時間作為一個隱秘之維度作出了說明。

至於螞蟻是一種2維空間的生物嗎?我的意見是物質世界都是4維的,即是有時空的維度,所以,大凡在自然界存在的東西都離不開「時空加物質」的限制和形格螞蟻當然不會例外。有人或會說一條針線(sewing thread)只有長度,所以是1維的東西,同理,一張白紙,只有面積,所以是2維的。然而,只要大家細心分析,明白針線或白紙都是由物質組成既有物質,當然就有3維的體積了,怎會是1維或2維呢?如大家還有保留,不妨想下肉眼看不見的細菌或病毒,它們是近乎無維度的,但在電子顯微鏡下都是有長闊高的物體呢!事實上,世上是沒有少於3維的物質的。不過,近代有人說宇宙是多於四維的,這使我想到甚麼才是真實的問題,大家如有興趣探索,或可參考維基的「」一文,作出思考和取捨。

我想藉以上例子來解釋一下我對文字表述的詮釋,原來就人類認知能力而言,文字表述基本上有3層意義,即概念義(conceptual)、實存義(realistic/factual)和應用義(applied),以空間維度為例,長度往往被視作一維的,這是一個概念;但有沒有只有長度(沒闊沒高)的空間呢?實質上是沒有的!然而,長度的概念則可應用於量度上,如這繩子多長?另一個例子是真空(vacuum),在相對論和量子理論發明之前,絕大多數的人認為真空就一個空無一物的空間,但今天的量子理論已發展到「真空不空」,因為理論上真空是可被物質扭曲的!大家或會問:怎可能扭曲空無一物的空間呢?其中一個答案就是真空的空只是個平均值(例如 +1 -1等於0),當中是不停充斥著正物質和反物質的,只是平均值卻是零(0)!另一個的見解是空間是充滿暗物質和暗能量(dark matter/energy)的!所以真空不是空的!但真空的概念卻常應用於傳統物理學(classical physics)之中,至於宇宙中有沒有真正的真空呢,大概是個未解之謎了。

大家會否問,科學發現和理論跟釋經有何關係呀?答案應不離大家如何看待信仰了,例如我在略談釋經一文中提到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主張新約聖經必須以去神話化來詮釋,因為神話是不科學的,不可能是真實。相反地,歷代的教父們都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並相信靈界爭戰的真實性,以上可說是兩個相反的釋經立場原因不離釋經自身的信仰立場布特曼是個不信神跡的釋經學者(所以應屬不信派);教父們應該屬於相信上主啟示和屬靈真實性的信徒,小弟則相信 神是至高之造物主,亦是萬有之源,祂是慈愛和真理的聯合體祂的真理﹝智慧﹞不單是屬靈的真理,也是自然界一切律理的根基;所以聖經作為 神的啟示,應能用於解釋自然界中各種現象的基礎,並能為信徒提供在世生活之指引、辯識﹝善惡真假等﹞和維護。所以,我相信聖經和科學可以並存,但我們要認真按 神心意和引導來理解和應用相關之知識,因為神已把理性和自由意志賜予我們。

作為一個小結,我相信唯有主耶穌配得和擁有終極解釋聖經的權柄,因為  祂就是聖經的終極作者,我們都是被 祂造成的,只是各人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各有長短,我也相信沒2個人的恩賜以至是身心是完全一樣的,神能從一本造成萬族,祂對每個人以至是受造物都滿有愛心和美意,所以我們一方面同為受造物,但同時卻保存各自不同的特徵,這些特徵亦使到我們對 神有不同的領受,這應是出於神的美意!願 主引領和幫助我們

Tuesday, May 28, 2024

略談釋經

小弟20多年前唸神學時接觸了釋經學﹝hermeneutics,或詮釋學﹞,發覺當中涉及的學問和訊息真是五花八門,有時會使人感到難以適從!我最近在網上看到關於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文章,很有參考價值,當中提到馬丁路得說過,過去歷世歷代解經的發展可以幫助我們明白正確解經的重要性;所謂鑒古知今也。現謹節錄部份訊息如下,以供參考。

原來自古至今,解經家大概可分為或來自一些相關學派,例如:

1) 希臘的寓意法學派(Allegorization)
當中主要問題是:我們如何判定某一經文裏所包含寓意的意思呢?這寓意是作者原意嗎?.或是解釋者自己加進去的呢?假如缺乏足夠的線索讓我們看到某一段文字的寓意,那我們的解釋就缺乏一個穩固的根基了。

2) 猶太人的寓意法學派
埃及亞歷山太(Alexandria)的猶太人深受希臘哲學影響,常將舊約靈意化,例如斐羅(Philo,20BC-54AD);他認為字面意義是供未成熟的人讀的,而字面底下的寓意則是供成熟的人讀的。斐羅認為撒拉和夏甲代表德性及教育,雅各和以掃代表精明及愚昧等等。教會後也或多或少承傳了這個解經法。

3) 早期教父的解經

直到改教運動以前,寓意解釋的體系大體上主宰著教會對聖經的解釋方法。而早期教父手中的聖經,往往是希臘文翻譯的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他們有一信念,舊約是一份基督教的文獻,是指向基督。其次,他們雖然是用寓意法,也強調了福音的真理。
例如游斯丁
(Justin),愛任紐(Irenaeus)和特土良(Tertullian),他們的意解經往往是為了護教。他們強調舊約中充滿了關於基督的預表(type)。他們也認為聖經是教會的財產,更是信仰準則,他們不知不覺地也為教會傳統作為最高權威的觀念鋪路,後來成為中世紀教會的主流觀念。
200AD
左右,有2個思想學派逐漸形成,其解經法對後來的教會有極大的影響。

a)  亞歷山太學派教父:亞歷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 155-216) 認為一段聖經可能有5種意思:

1.  歷史義:認為舊約聖經的故事是真實的歷史。

2.  教條義:聖經中明顯的道德、宗教、和神學教訓就是教條。

3.  預言義:包括預告性的預言和預表。

4.  哲學義:按照希臘斯多亞派(Stoics)所看的宇宙和精神的意義。

5.  奧秘義:即文字記載背後的深層次之道德、靈性、及宗教上的義理。

教父俄利根(Origen 185-254)博學宏達,在解經方面,他卻往往忽略聖經字面的常用意義,並認為聖經是一部巨大的寓意故事,是一個非凡的聖禮,在聖經之中,每一個細節都具有象徵意義。例如挪亞的方舟代表教會,挪亞代表基督;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驢子代表舊約,驢駒代表新約,兩個門徒代表聖經的道德和神秘意義等。

b) 安提阿的敘利亞學派教父
他們認為亞歷山太教父們全然罔顧經文的字面意義,於是他們反過來強調歷史和文法的意義他們著重研讀原文聖經,也撰寫聖經注釋書。他們認為串連舊約及新約的是預表和預言,不是靈意的解釋。後來很多改教家們的解經體系,可說是師承這一個學派。按照這個學派,歷史的意義和彌賽亞的含義,就像經緯之交織。彌賽亞的含義並不是漂浮在歷史意義之上,而是在歷史意義之中預表出來的。

4) 晚期教父的解經要點包括(但不限於)

1.  要了解聖經必須有真誠的信心,即解經者的心靈和技巧同等重要。

2.  聖經所含的意義不止一種,所以使用寓意法是合宜的。決定一段經文是否應該使用寓意法解釋,其最高之試金石乃是愛心如果字義使人意見發生分歧,那麼這段經文就應該使用寓意法解釋。

3.  解釋聖經是要把其內含意解明出來,而不是把外面的意義塞進聖經中。即解釋者要忠於作者的原意來作出解釋。

4.  解釋者的解釋不能與正統信仰相抵觸

5.  不可讓聖靈(參近代靈恩運動)取代我們學習研究聖經之努力

6.  經文的解釋不可互相衝突,神的啟示乃是和諧一致的

5) 中世紀天主教解經理論
天主教會很注重傳統及靈意解經法,認為解經者必須順服和接受教會所決定的,有關聖經導論以及聖經各書卷的作者問題。凡是教會已經正式解釋過的經文,天主教的解經者必須全部接受。他們也認定天主教會是聖經的正式或官方的解釋者。教會乃是聖經的守護者,聖經不是賜給全世界的,而是保存在教會中。因此,天主教會擁有釋經的權柄

天主教的學者往往根據傳統和聖經中某些暗示來作出判斷,例如為死人禱告、崇拜馬利亞,認罪告解,贖罪券以至是使徒彼得(Peter)的優越地位等。另外,聖經必須按照發展(動態)的原則來了解,新約聖經中的教義只是種子,是會發展和長大的。例如今天教會的現況是以種子的形式存在使徒時代教會中,然後發展出來的。

6) 宗教改革時期的字義法學派
宗教改革時期,聖經已成為信仰及行為的惟一權威,改革家的字義解經法承傳自安提阿學派及維克多修道派。他們很注重俄坎
(Occam)的哲學體系,即是把啟示和人的理性分開。啟示是憑信心接受的,例如我們對 神的認識是全憑啟示,神學教條的權威只能建立在啟示,即聖經上。馬丁路得(Martin Luther 1483-1546)是這派別的一個佼佼者。他認為信心和聖靈的光照乃是解釋聖經者個人必備的屬靈條件。信徒必須尋求聖靈的引導,並且倚靠這種引導。在神學方面,聖經乃是最高及終極的權威,所以應超越一切教會權威之上。同時,他們也很強調字義的原則,以之取代中世紀寓意解經的四重釋經法;即以字義、寓意、靈意和道德義釋經(literal, allegorical, anagogical, tropological)

他們認為不需要跟從羅馬天主教所提供的官方指引來解經;或者說,信徒可根據個人良知來解經。馬丁路德指出解釋聖經最終的目標是要找到基督。他認為試驗聖經中各卷書的一個正確方法是,就是看看它是否以基督為中心。另外,路德認為信徒要仔細分別聖經中的律法和福音,律法乃是針對人的罪及缺欠的教訓,為叫人知罪及向神降服福音卻是關乎 神的恩典和救贖的能力。所以不可混淆

後來在解經家中出現了主觀主義,例如士來馬赫(Friedrich D.E. Schleiermacher 1768-1834) 和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主觀主義認為知識來自個人的主觀經歷,能認知一種主觀的經歷或感覺便為至善

士來馬赫是一位德國基督教神學家。他拒絕聖經的權威,強調感覺及自覺性在宗教裏的地位,認為基督教應被視為感性的宗教,他也被稱為現代宗教自由主義之父或新正統主義之父。他不把罪視為在道德上違背神的律法,他認為罪是當個人只想靠自己而活,要從宇宙及與周遭的人隔離的心態。他反對歷史教義,如童貞女生子,代贖及基督的神性,因為他認為這些都不重要。他認為基督只是一個觀念上的贖罪者,也就是說,基督只是一個理想的榜樣。加上文藝復興的影響,學者們便鼓吹對聖經批判
(Criticism)的風尚,例如自由派解經法。

自由派崇尚唯理主義或歷史批判主義的解經法他們強調人的理性能夠分辨真假,因此聖經中凡符合人的理性的方可接受,否則可不用理會,甚至摒棄。耶穌按照先知的最高標準乃是一個好人。可是前人神學的思想和希臘的形而上(metaphysical)思想,卻把他轉變成一個信條中的奇怪神人。他們強調批判思維(Critical thinking),所以學者必須具有考古學和地質學等知識,能夠把神化的耶穌還原成為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當中有20世紀的布特曼主義;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 -1976)是一位德國的神學家。他主張新約聖經必須以去神話化(Demythologization)來理解,亦即除去所有不相關的神話,例如神跡,包括基督的復活,他認為這是現代人所不能接受的。

各位讀者,以上只是一篇管中窺豹式簡介釋經史料的文章,不知你有沒有五花八門以至是難以適從的感覺呢?無論如何,我希望大家能從中領會到釋經的複雜性和微妙性,作為信徒,我們或許會感到「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我估計不只是基督教,其他主流宗教大概都會有類似的詮釋問題,否則世上便不至有各宗教的分枝和派別了。說回我的領受,我今天只能叫作一個「神學生」,這不是自謙,而是事實。我這樣作個小結:「談經論典見真章,百家論說觀其長,唯有基督承真理,父神慈愛廣無疆!」我稍後會寫另一篇文章「伊甸園能被考證嗎?」,以之分享我的釋經立場和體會,望能互相勉勵和激發,願 主祝福大家。

Howard 

相關參考:Roy R. Zuck《基礎解經法》 [見頁中 H項]

 
eXTReMe 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