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從信仰角度作出的反省)
1. 佔中引起的信仰反響
佔中之所以會引起的信仰反響,大概是因為佔中的發起人﹝3子﹞皆為基督徒,當中又有牧師,而支持佔中運動的團體中,特別是學民思潮以至學聯,都有基督徒成員,難免讓市民把佔中運動跟基督教作出關聯的推想,更重要的是,「和平佔中」核心支持者亦不乏基督徒成員,自然會使一般信徒,特別是留心社會事務的一群發出問題,教會是否應為佔中申論一下立場,以及信徒是否應參與其中等疑問。
不論佔中對錯,教會作為父神在世上設立的地上群體,總不能對周邊發生的事情不聞不問,更重要者,教會在認定為主作見證和宣揚福音的基礎上,亦要思考如何面對這具影響力又賦張力的佔中運動會如何影響社會以至是信眾,當中的主旨和要理又是否乎合父神的真理和公義等問題。當然,至於如何回應甚或參與等問題,亦離不開相關教會﹝宗派﹞的傳統和對聖經的詮釋,以現代較多元的學理和思維環境下,實在難有統一的見解和回應。
另一方面,作為信徒及市民,我們亦難免被佔中相關議題和現象所牽涉和觸動,作為有情感和理性的個體,自然亦會有我們個別的回應和分析。就我個人而言,我會看佔中為香港歷史中的一件顯著事件和一群市民為追求某一政治理想﹝俗稱公民提名和真普選﹞的民間運動。
2. 我個人的信仰反省
談到信仰,自然離不開我們所信的父神和主耶穌,亦離不開在地上承載著信仰群體和其中主要使命的教會,我個人亦祈望教會能為信徒如何處世及回應佔中運動上作一論述和分析。至於教會及信徒是否要對佔中事件作一明確表態﹝支持或反對﹞,則屬個別宗派以至教會的領受和承擔。
從神是世界和萬物的創造者而言,我仍相信祂是萬事萬物的終極掌管者,所以無論佔中是否合乎祂的心意,佔中的發生應該不是偶然,而是出自祂的心意﹝或是計劃、或是容許﹞。這裏我是接納萬事萬物在神的創造和計劃中都有關連的理解,雖然各樣事情都有關連地發生,卻不表示他們都擁有同一的重要性和等次。比方說,我們今天的學習、工作、婚姻以至作息規律都在父神計劃中,但卻不表示我們今天要吃甚麼,穿甚麼以至要睡多久都在祂計劃中有著同等的重要或等次。
反回「佔中」問題,它表面重點要爭取真普選,背後是爭取一個公義的制度,我假定發起人的推論是唯有一個公義的制度,才能產生一個公義的社會,若是,我是不會反對的;當然,我對一個公義的制度能否產生一個公義的社會是存疑的,因為以色列在神帶領下立國,在信仰上她應是立於一個合乎神心意和公義的制度上,可惜歷史的發展給我們看見了以色列國的不足和差錯,她甚至是曾經走向一個衰落和亡國的境況!
當然,以色列國的跌倒卻沒有破壞神的計劃,原來父神早已預定主耶穌是大衛的後裔,主親自在以色列亡國的背景下道成肉身,並且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神為罪人預備的救恩!而教會作為被召出的一群[ecclesia],先是透過亞伯拉罕蒙召離開吾珥,繼而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集體,到及後的會幕敬拜群體,以至是以色列立國都是具體的,入世的和被分別出來的。當然,教會是直接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救恩和權柄上,也是具體的,入世的和被分別為聖的,然而,她可以被看為蒙召以色列國的一個升華,因為教會同時是超越世界的,亦是邁向一終極屬靈和永恆目標/群體﹝新天新地﹞的國度之中介器皿。從這個角度而言,信徒的存在既是在地又是屬天的,我們現今處於的歷史時代正是在天國初臨和天國全然展現之間﹝所謂already but not yet﹞。
就以上分析,我們大致可以發出以下問題:
a、 神創世的終極目的何在?
b、 祂為何選擇透過呼召亞伯拉罕來建立自己的選民?
c、 屬神選民和非選民主要分別和意義何在?
d、 教會作為屬神選民的擴展,主要使命何在?
e、 信徒在追求永生和屬天福氣的同時應該如何處世?
f、 罪既入世,一般世人在救恩外能否有效處理「牠」呢?又能否透過某些準則或制度來制衡以至克服牠的壞影響呢﹝我假設只有神能終極消滅罪惡﹞。
我想,大家都可以因著你的領受,加上誠心的祈求禱告,得著聖靈的光照,即是天父給你個人的啟迪和答案,在我以言,我得著的原則是:「原則不離信、望、愛,關注不離身、心、靈。」多謝你的閱讀和聆聽,願天父真神的慈愛,並耶穌基督的恩惠,並聖靈的光照常與大家同在,阿們!
Howard
參考經文:
[羅 13:1- 4]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詩 127:1]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路 14:28-32]
[28]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30]『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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