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雅2:26﹞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是的,信心作為世人與 真神連繫及建立關係的基礎,自然是涉及「全人」的,即涉及我們的身心靈;這跟史威登保(Swedenborg)所說的(s482,p.395),真的信心(faith)不只是表面的相信,而是對相關真理的屬天由衷之愛,以至是發自內心之愛來渴求真理及把「她」實踐出來!
我們在下面會看一看艾偉德(Gladys Aylward)的見證,是一個難得的信心見證,她為了回應 父神的呼召,幾經艱辛,排除萬難地努力打工賺取去中國的旅費,在籌得僅僅足夠乘搭火車﹝當時是最平宜的方法﹞去中國後便起行,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她不只能安抵中國,還能親身投入宣教行列,以生命見證把福音傳給她所遇上的人們!
艾偉德(Gladys Aylward, 1902-1970)於1902年生在倫敦北郊。父親是一名郵差。因為家境清寒,給富貴人家作伺候客人的侍女。在18歲的時候,悔改重生,極想服事主,到中國傳福音;她申請參加內地會,因缺乏正式教育而被拒絕。
艾偉德仍然不氣餒,決心積蓄足夠的錢,自費前往中國,她終於找到一份侍女的工作。她雖然學識不高,但她有語言天才,學得一口高雅的牛津英語,而且懂得應對和禮儀,頗得主人信任器重。她到假期時,就去外面再兼作別家宴會幫工,以求在最短時間內,積聚最多的錢財,完成她到中國宣教的異象。
1930年初,在衛理公會的聚會中,她聽人說在中國有位老宣教士珍妮.勞森(Jeannie Lawson),已經七十三歲了,欲退而不能休,因為她到處尋找,竟沒有人肯去幫助她。她立即寫信去,表明自己願意去。而最經濟的方法,是乘橫越西伯利亞的鐵路,再轉中東鐵路南下,由大連乘船到天津,去到工場,幾個月後,回信來了。珍妮歡迎她去成為同工。
1930年10月18日,艾偉德帶着一個箱子的衣物和另一裝了簡單食物的箱子,加上路上煮食的酒精爐,便孤單的起行!她身邊只有二英鎊和幾枚銅幣。她把自己交託主。她乘的是三等火車,沒有一個相識的人,只有一路禱告。幾經艱辛,她終於到了天津,並找到了差會辦事處,再輾轉前山西陽城,與珍妮會合。珍妮以很平宜的租金租了一座大房子﹝傳聞是一所鬼屋﹞,在艾徫德來到後,二人便以房子開一間客棧,叫作「八福客棧」,接待往來的騾伕住宿,向他們傳福音;而且還可以為宣教籌措些經費。
艾偉德到陽城一年多後,珍妮不幸去世,八福客棧整個擔子就落在了29歲的艾偉德身上。此時,澤州的司米德夫人(Mrs. Smith)看到她的需要,特地差派一位中國助手來協助她。艾偉德在陽城所做的一切大得人心,影響力漸增,以致有一天陽城的縣長也光臨八福客棧了。當時官府正在推行“天足運動”,明令婦女放腳,縣長決定派人挨戶檢查,以改正多年之陋習。他覺得艾偉德是最合適的人選,故委派她擔當此任,並應許發給她薪水,提供騾子作為交通工具,還派兩個衛兵保護她。艾偉德經過考慮,覺得這是 神賜給她的機會,就接受了,附帶條件是不能限制她傳講福音。就這樣,她有機會把基督福音傳給很多婦女,使多人歸主。
1936年,艾偉德歸化為中國籍,正式取中文名為“艾偉德”,成為首位入籍中國的西方宣教士。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不久,陽城也受到了日軍的轟炸。有一次,一顆炸彈擊中了八福客棧,艾偉德因而受了點輕傷,為避開戰火,艾偉德帶著她所領養的孤兒們,和幾個基督徒一起,疏散到地處山區的北柴莊。在一個窯洞裏避難,直到日軍離去後,她和難民們才返回陽城。
就是這樣,艾偉德經歷了不少風雨和艱難,但都蒙 主保守, 她常以自己的經歷鼓勵青年人說:「不要耽心你所受的教育,上帝不要你呈驗畢業文憑,只要你對蒙召的事,凡事忠心。」她如是說,也如是行。直到1969年12月,艾偉德於台灣感染了流行性感冒,並引起肺炎,雖經診治,終於1970年1月3日在家中辭世,於世上寄居68年後安息主懷。
【經文聯想】
[林後11:23-27]
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 24 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25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 26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27 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約14:23-24]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書1:9]
我豈沒有吩咐你嗎?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
主耶穌說﹝約10:27﹞:「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他跟著[約14:23-24]進一步指出人若愛他,就必遵守他的道,天父也必愛這人,並且祂們要與這人同住。甚麼是天父﹝神﹞與人同住呢?在始祖墮落後,神與人同住的概念及事件大概可追溯至[出25:8],當時 神吩咐摩西為祂造聖所,使祂可以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使徒約翰[約1:14]則說「道成了肉身(即基督),住在人中間」,使徒保羅[弗1:13 -14]指出信徒因信了基督,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所以,除了主耶穌降世時以內身跟門徒的具體同住外,與 神同住對於今天信徒而言,大底是指信徒因信主而得到聖靈的臨在,在靈裏猶如與 神同住!傳統教會有時會談及聖靈澆灌(inflow)以至內住(indwelling),當中除了涉及聖靈於信徒心中的工作,亦多少反映出與神﹝聖靈﹞同住是個複雜的問題,有其奧秘性;筆者要承認尚未掌握當中的奧秘,然而,[加5:22]說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等,我們或可作個簡單的結論,就是有 神同住﹝在﹞的人理應會結出一些聖靈果子,即他人應從這人身上或多或少察覺或體驗到仁愛、良善、信實等等的特性和氣質;我們亦可從艾偉德(Gladys)姊妹的言行舉止看見相關的氣質呢!
Gladys姊妹出身寒微,信主後卻大發熱心,大概是被其他宣教士所激發,亦應該是被聖靈所感動而決心要往中國宣教,不過,她沒有接受過正式的神學和宣教訓練,亦沒有宣教機構樂意支持她,可是她心志堅決,不辭勞苦,排除萬難,盡己所能,在苦幹下籌集僅僅足夠的路費﹝最便宜的鐵路費用﹞,在聯絡到一位在中國急需同工的高齡珍妮宣教士(Jeannie Lawson),得她書面承諾後,便隻身出發往中國找她!結果皇天不負有心人,她經歷了不少險阻後,終於找到珍妮,並與她一起創辦了「八福客棧」,成為她們當時的宣教工場,向中國草根勞工傳揚福音,實在可敬可佩!
Gladys 的經歷令我想起使徒保羅的經歷[林後11:23-27],保羅說他比其他基督的僕人多受勞苦!我不知姊妹有沒有得著如同約書亞(Joshua)的鼓勵[參書1:1-9],神鼓勵約書亞要剛強壯膽!因為他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必與他同在!作為弟兄,我要承認我的膽量不及Gladys姊妹呢。
有時我們會討論以至爭論誰是愛 主的人呢?但主耶穌親自的說[約14:23-24]:「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當中給我們一個清晰的判準,就是愛 主的人必遵守 主的道。我們也常說因信稱義,並說我們得救不在乎我們的行為,是的,人若沒有信心,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來11:6];只是信的人不都能明白神的旨意,主耶穌說愛他的人就會遵守他的道,即照著 神的旨意而行;從這理解而言,Gladys姊妹比不少她當代的信徒﹝包括領袖﹞及現今的信徒更明白 神的旨意,就是愛人如己,不願一人沉淪,卻願人人都悔改!她不單只明白,更按著心裏的領受而行出來,我深信當中必有聖靈明顯的引領呢!
詩歌 [因著信]提到亞伯拉罕(Abraham)憑信而離別吾珥,以至把愛子以撒(Issac)獻上等等!詩歌亦鼓勵我們憑信而同蒙類似的應許,理應明白我們在世間只是寄居,因為我們的終極歸宿是那更美的天家!所以我們真要為Gladys姊妹感謝 父神,因為她的見證能鼓勵我們,那真正信靠 主的人理應能活出蒙福的生命!所以我說,Gladys姊妹是因信得道,忠於主託,這道就是 神的話語和祂的旨意!
主啊,當我們面對困難時,求祢提醒和堅固我,不要氣餒,以祢復活的大能引導我們,以至能至死忠心,因信得道!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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