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神所默示,所以 神是其終極的作者,唯有 神有絕對的權柄來解釋 祂自己的話語,當然,聖經真理涉及屬靈事情﹝參考[林後 3:6]「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另參[約3:12]指出人若連地上的事尚且不信,如何能信天上的事呢?﹞,當中亦涉及奧秘,所以,我只能按我有限的領受作出分享,難免有不足之處,敬請大家見諒!
我會用以下經文來做一些引伸,
1.
主旨經文:
林前13:12-13
[12]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13]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雅2:17-19]
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 輔助經文:
[來11:1-3;6]
[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2]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3]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首先,讓我對相關經文略作解釋:
1. 林前13:12-13中的鏡子在保羅時代是用銅造的,所以有點模糊不清。另外,神就是愛,這裏所說的愛是永不止息!也是永恆無限的!我們也相信 神是全知全能的,我們卻是有限,神的榮耀和豐盛對世人來說,自然是有點模糊不清,所以信徒要持定盼望,等候見 主的日子!那時,就清清楚楚了。
2. 雅2:17-19雅各書則指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跟因信稱義的原則沒有衝突,這只是長老雅各按感動說明信心與行為的關聯與互動性,猶如一個銀元的2面;我們仍是因信稱義,只是信心必有相應行為。
3. 來11章1及6節,[v1]中的信(faith)即是堅定的相信和深信不疑,是全心全意的,不只是頭腦的認識。[v6]則提示我們信(faith)也是人 神間的橋樑;因為 神不是肉眼所能看見,我們唯有憑著信心,才能到 神面前,而 神亦會按人的信心程度來賞賜那尋求 祂的人。事實上,信心也是看不見的,但[信]的果效是具體的,叫信者能親身感知。
4. 我們可參考以下相關的個案:
a) 掃羅[後來叫保羅]起初信
神,大概只局限於教條,以至是知識上之信念,直至他被主所光照[徒9:3-5],他的信才得到突破,成為真心的信靠,甚至是至死忠心!
b) [徒8:9,18-20]中行邪術的西門表面上信了耶穌,卻不明白,還以為可用錢買屬靈的權柄,便被彼得斥責他!顯明他的信心大有問題,亦不合格。
c) [太7:21-23]指出在審判的日子,不是所有叫「主阿,主阿」的人都得救,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即信心和行為相符的才可以!
總括而言,聖經對信心(faith)的要求是高的,而信心與行為的確是一個銀元的2面。這樣也解釋了忠心的信徒為何都應為 主而活,以至是至死忠心呢!
以上經文提示我們:
1. 信望愛是基督教信仰的3寶,即是重要基礎及實踐根基。
2. 何謂寶?以金銀珠寶為例,它們的價值都有社會認受性。屬靈而言,寶貝應具永恆價值,且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亦應為
主所看重的!
3. 信是人 神間應有的態度與橋樑:是彼此信賴和尊重的關係,也是互相交往和造就的必要元素。
4. 望是基於 神給人的應許和啟示,指向信徒的終極目標,盼望亦是個指引,例如我們若盼望一個充滿真愛真理的國度,則大家要追求以至透過真愛和真理來成就我們的盼望呢。
5. 愛是人 神應有的關係,也是信望的本源,愛也是 神的本質,又是信徒應有的生命特質和實踐。(參考[約壹4:19]我們愛[祂],因為神先愛我們)
好了,讓我們重溫一下神創世的目的和委命(mandate)
1.
神創造美好的世界:因為 祂是慈愛,智慧和大能造物主!
2.
神造男造女,使能互補。
3.
神命定世人要繁衍後代,並要管理和維護地上受造萬物。
4.
神在 祂的創造中留下美好的典範﹝參考創世記1章﹞。
5.
神給人理性和自由意志,但我們要好好運用!(參考[詩1:1-2];[加5:13-15])
6. 神創造萬物,為要使萬物都歸回祂的懷抱﹝參考[羅11:36]及[傳3:11]﹞
在 神給人類委命的基礎上,讓我們看看 神給現世信徒的指引:
1.
因始祖墮落,罪入世界,被造物被困於苦罪虛空之中﹝參考[羅8:20-21]﹞!
2.
我們仍處於一個歪曲悖謬的環境﹝參考[腓2:15]﹞!
3.
人如走迷的羊(偏行己路),得需救主的拯救﹝這是[太28:19-20]的大使命的重要原因﹞。
4.
信徒是
神的兒女,應是 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亦是 祂在世上的代表和僕人,好作鹽作光以至榮 神益人。
5. 神藉大誡命﹝太22:37-39﹞教導世人要愛 神,以至愛人如己!
這樣看來,信徒應有的處世態度應包括:
1.
接受不完美的現實,但堅持對永恆國度的盼望
2. 作為得救的信徒,應要積極生活﹝參考[腓1:20]談到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保羅身上照常顯大。﹞
3. 屬靈實踐,由己及人:以至推己及人﹝參考[太7:12]所教導的待人如待己﹞,當中原則不離信望愛,關注不離身心靈!記著信心與行為是一個銀元的兩面,無行為的信心是死的,無信心的行為若不是為了取悅他人,就是無的放矢。
4. 人生抉擇,不離(按真理)明辨是非,並﹝按我們的自由意志﹞作出合適的選擇,總綱是愛人如己﹝參考[林前10:23-24]→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5. 信徒可視人生是一場訓練與考核:合格的便要得著獎賞!﹝參考[提後4:7-8]保羅指他已經跑完了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
以上解釋了 神如何看待世界與世人,亦讓我們明白箇中道理,以至引發我們一個應有的生活態度,以下我會以護家維婚作為例子
(好說明我如何作出信仰的實踐),我注意到:
1. 聖經訂定男女婚姻,
2. 婚姻是家庭之本,
3. 家庭則是社會的基礎,
4. 夫婦要彼此相愛,按真理教養孩子,
5. 世人應按真理生活,好榮 神益人,造福社會!
另一方面:現今家庭面對很多的挑戰,包括:
1. 離婚率趨升,又有不少家暴及生活壓力,居住難及冷漠疏離等問題!
2. 適婚人士對婚姻的期望減低,獨身人士亦越來越多。
3. 回歸後社會趨向兩極分化:教養子女困難增加,市民易趨於情緒化!
4. 極端的自由主義興起 (例如同居,交換伴侶,性解平權運動等..)
5. 同跨性別平權運動(LGBT Movement)氾濫影響
6. 香港每年約有1000人輕生!
這些問題都令人擔心!以至傷心!
讓我向大家略為介紹一下以上問題的嚴重性:
1. 香港近年離婚率偏高
2. 海耶先生(Walter Heyer)回復男兒身見證: 海耶先生因為兒時的不幸遭遇,使他陷入性別混亂的困擾,後來因為要解決他人生及婚姻的壓力,經幾位支持性別多元化的醫生建議下,毅然變性做女人,只是這不單只沒有為他解決問題,反而加深他內心的困擾,在窮途末路時,慶幸遇上一位好牧者,為他開解和禱告,他更經歷了主耶穌的顯現和釋放,之後更決定再做回歸手術(de-transition therapy),重新做回男兒﹝雖然已成為閹人﹞,他更認識了後來與他再婚的太太,雙方十分恩愛,海耶先生現時四出宣講變性手術的問題,並設立 Sex Change Regret (懊悔變性)網站,協助有性別混亂的人士尋求正確的出路。( 參考:男子变性完后悔,再次恢复男儿身后感叹 )
3.
美國拜登總統的就職後第一個行政令,他一上任,便於2021年1月20日簽署了一個行政命令,規定:
l 必須將自認是女性的男子當作女性對待,反之亦然。
l 自認是女性的男子將被允許參加女子運動比賽,獲得女子獎學金,並被允許進入女子更衣室。
4. 姜雁慈(Gloria)《後同前傳》(星火飛騰 512) 的見證:Gloria 由14歲第一段同性戀開始,她過了19年同志生涯,但同時參與教會服侍。按信仰而言,她過著的是雙面人的痛苦生活,直至一位傳道人透過祈禱使她重新肯定自己的女性身份,並叫她得著釋放。今天她加入「後同盟」﹝即走出同性戀束縛後﹞,以自身經歷與性小眾同行。當然,我們仍要反對歧視,同時鼓勵互相尊重,但心病還須心藥醫,醫治不能透過立一條偏頗和有害的法例來成就。我們亦反對西歐禁止轉化治療(conversion therapy)的做法,正如Gloria一樣,轉化治療雖非萬應靈丹,但它真的幫了不少有同性戀掙扎的人士得著醫治和轉化。
我對這些問題的反省
1. 社會問題正影響教會的宣講和運作 (「信望愛」原則被挑戰):當教會努力衛道,勸勉世人不要進行同性性行為時,一群所謂開放派的學者以至牧者因為接受了性解、民主人權和自由主義的洗腦,開始批判教會歧視別人,缺乏愛心,他們又引進所謂「同志釋經」來曲解聖經的教導,說甚麼聖經不反對同性戀愛,只是反對性侵行為云云!
2. 人權民主自由等概念有蓋過真理權威的傾向,例如若說同性戀行為是天生的,所以要立法保護;可比較黃賭毒成癮者,那黃賭毒顯然有明顯天生的傾向﹝食色性也﹞,為何黃賭毒要戒?而同性戀者則要立法保護?而不是讓他接受合適的輔導和醫治呢?論到不可歧視﹝即有差別對待﹞,那年長者、痴肥者、說不準廣東話者又如何?國人五倫中,為何現今社會都只會為婚姻﹝夫婦﹞立法?豈不是因為婚姻為家庭之本,以至父母有養育子女之責,叫人類社會能持續繁衍嗎?
3. 同跨平權運動(LGBT Movement)造成教會的明顯分裂和破壞﹝例聖公會按立同志牧者,英國循理會表決通過為同性婚姻舉行宗教婚禮等﹞
寫這文章時,剛見到自稱基督徒的無業男子假扮女子非禮一女同志案件,而案件的判決竟是這位男子脫罪!令人唏噓!還有由男變女的哈勃(Laurel Hubbard)舉重選手被新西蘭奧打高(Otago)大學選出為今年的傑出女運動員呢!?如此一來,生理性別還有價值嗎?
對以上的反省,我能及應作甚麼回應?我的回應是:信望愛是互相關聯,因為「她們」有點像一個銀元的兩面,例如只有信心卻沒有愛只是鳴鑼響鈸!沒有信念的愛只是自我炫耀,自我吹噓的行為,沒有盼望的信﹝!?﹞只是自欺欺人吧!
既然基督信仰是入世的關懷,不是虛無的哲學,父神差 主耶穌降世,成就救恩正是關愛的高峰和典範,所以我們理應盡心盡力地去實踐關愛之道。所以我會:
1.
我以禱告開始:為己為人祈求平安與和諧,好叫我也能平安度日;參考[提前2:1-2]教導要為萬人﹝包括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懇求,禱告,代求,祝謝,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2.
按我明白和領受的托付,向有關當局進言,力陳為何在互相關愛的原則下,不要為性傾向歧視立法,因為立法不是解決相關問題的方法,反會有不良後果!如逆向歧視和危害婦孺、捐害家長教養的權利等。
3.
我也會和志同道合者一同發聲或合作守望社會,呼籲有關當局要正視和解決社會的問題和矛盾,盼能眾志成城!
4. 我亦會把以上事情向 主耶穌交托:期盼 主的旨意在地若天,主國降臨,並學習接受自己的不足,祈求得著適切的光照和更生。
我有以下5點總結:
1. 原則不離信、望、愛:我們既反對以暴易暴,就必須以愛心行事,例如教導兒女切勿說如他們不肖,便不認他們為兒女等說話;此外,更要常常以身作側,循循善誘地與他們交通,正是日日靜下十分鐘,聽聽少年心底話﹝夢﹞。
2. 關注不離身、心 、靈:人有身心靈,「她們」是互繫互維的,不能被簡單分割,好的靈性有助身心健康,好的心身亦有利靈性成長,以至能開花結果,近代的科研亦對以上說法有所印證。
3. 作鹽作光要付諸行動:生命既不是擺設著的死物,必有活動,我們的行為則有諸內而形諸外,主耶穌也教導好樹結好果,所以我們應該成為父神的鹽和光!
4. 無忘信心與行為是一個銀元的兩面,
5. 更要持定屬天的盼望:信徒既是世界中的客旅﹝參[來11:13-16]﹞,就應持定屬天的盼望,好叫我們走完人生路程,便能安返天家!
敬愛的信徒,你願意為 神作鹽作光嗎?﹝參考[書24:15]﹞你若願意,可以禱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