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30, 2025

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立法

 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委員會

尊敬的委員會主席先生:

本人早前於本年7月18日已透過立法會秘書處提交一份反對擬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意見書,為方便各位察閱,謹再以附件一附上供參考。

讓我重申本人反對通過上述草案,該草案若通過必定會帶來社會嚴重問題,如本人7月18日意見書所述,現再略加說明如下:

1. 中央保證香港原有制度及生活方式保持不變,普通法仍保留,只是終審權歸回本港終審庭,並基於法律之穩健和延續性考慮,以人大釋法作為本港法律詮釋基礎,外交及軍事則直屬中央管轄。換句話說,大凡有關更改基本法、本港在回歸時行之有效的基本制度以至是軍事外交事宜的法律動議或爭訟,得先經人大釋法決定,本港法庭不可擅作主張。

2. 所謂「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明顯受到近年西歐之同跨性別平權運(LGBTQ Movement)所影響和啟發,更關連於本港回歸時英國急忙為香港引入有凌駕性之香港人權法案,給有心人士隨心操弄,實屬不幸!

3. 近年歐美人權組織,如某某人權基金,美國又出動聯合國特使等來催促其他國家要支持同性婚姻及同跨運訴求,以至顏色革命等,真是司馬超之心,路人皆見!他們的政治目的,明顯有混水摸魚之意圖!

本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53(1)(a)指出影響特區行政機關制訂或執行任何政策或措施,即屬干預,而第24條亦禁止煽動仇恨中央或特區政府之言行,反觀回歸後有同跨運活躍人士(LGBT activists),不斷透過法律訴訟手段來達至把他們近乎無限制之自由及平權訴求加諸本港之體制當中,包括同性伴侶及跨性別人士之權利要被法律承認,強逼社會不經民意調查及疏理來更改本來行之有效的制度,除了要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外,又包括在囚人士之髮型以至是衣著限制等,例如近有所謂「女變男」人士指現行公廁「男女分隔」的規例違憲而勝訴!,以上種種,都令人質疑他們背後是否有一黑手,來推動攪亂本港基本民生以至行政秩序呢?

政府的穩健架構以至是家庭作為社會基本單元之組成都是本港發展的基石,如被動搖,後果不只可怕,更可以是堪虞呢!事實上,中國是禮義之邦,一般港人亦深明彼此包容的重要性,我看不到對同性伴侶行為有明顯的歧視;如同性「夫妻」要被承認,那二位好友﹝特別是非婚姻的親密好友﹞又如何?表兄弟姊妹又如何?諸如此類,為何單單高舉同婚人士之人權而忽視其他組合的人權呢?

總而言之,我建議政府面相關終院之所謂替代框架要求時,不要速速立法,理應多諮詢民意,並經由相關之團體和專家考慮,看看能否以行政手斷來解決,若不能,應考慮人大釋法,去攪清楚到底所謂外國同性婚姻在港是否要得法律承認或規範,在涉及外交人士時,如假設某某外交官要帶同其同性伴侶來港,而該伴侶又是知名的同跨運份子時,是否應留空間給中央介入作決呢?大家不妨想想長實集團最近想放售巴拿馬港口經營權一事,為何表面上是純商業事件竟關乎國安呢?我深信有關當局是明白箇原因的。

本人謹此重申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立法,祝安。

香港一市民 黎浩華上 (29/7/2025)

Friday, May 02, 2025

反對籃球博彩在香港合法化

尊敬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大鑑:

本人反對籃球博彩在香港合法化

就 貴局關於籃球博彩規管作出公眾諮詢,本人(作為土生土長市民及護家之友)原則上反對賭博合法化,所以亦反對籃球博彩合法化,原因如下:

1.  賭博合法化不是解決因賭博而產生之種種問題的有效措施,例如很難杜絕相關之非法賭博,亦不能有效解決沉迷賭博以至是協助病態賭徒重回正軌,以至能積極和正面地生活,好能立己立人。更甚者,因賭博而導致傾家蕩產,甚至是家破人亡的問題亦難以合法化來杜絕!

2.  我承認世人很易沾染賭風,亦覺得人性有傾向好賭的自然取向,按理而言,解決賭博(特別是非法賭博)理應從教育,轉導以致相關之身心治療為本,配以合理、合法及合情的正向倡導和培育措施來建立務實求福的社會氛圍,加上積極禁止非法賭博之措施,才是上策。

3.   就足球博彩合法化為例,明顯導致更多人士,特別是青少年涉足賭波以至是染上賭癮!而相關的戒賭措施及其投入似是聊勝於無。更甚者,教師們亦難以在相關賭博合法的情況下來禁止學生賭博。

4.   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很多由政府當局設立的促進社會福利之基金,一旦成立後,港府鮮有積極跟進其運用和效能,往往流於紙上談兵,甚至對相關基金被濫用亦後知後覺!例如前議員黃成智先生於2009年3月揭發於2007年由愛滋病信託基金會資助的網站「highnsafe」鼓吹濫藥就是一例。

我相信今時政府推出相關博彩規管之建議,很大程度跟近年財赤有關,我只很讚成政府對公帑之努力,只是在未有充夠證據證明相關賭博合法化對社會的確有淨利益及不會造成更廣泛賭風前,實在不宜急促推出藍球賭博合法化之措施。本人打算在近期另函財政司長,略略提議一些開源的意見,望能減輕近年之赤字預算,敬希察納。敬請均安

Howard (2025年5月2日)

Wednesday, June 26, 2024

世人能找到挪亞方舟嗎?

小弟最近跟一些朋友談及以上問題,我搜尋了谷歌(Google)的答案,發現下面2篇文章很有參考價值,大家不妨一看,當然,每人都應按自己的理性來作出判別分析,再按自由意志決定你會接受他們的看法嗎?方舟的故事主要記載於創世記7-8章,請大家自行閱讀。


我得聲明,小弟沒有 主耶穌的釋經權柄,我只能按我的領會來回答以上問題,主旨是互相激勵。事實上,我沒有資格來否定別人的理解,亦不能代替別人去理解,因為 神把理性及自由意志賜給每一個人。所以,每個人都有責任去好好運用「他們」呢!

讓我略略提說挪亞方舟故事的一些重點:

1. 方舟要面對40畫夜不斷降下的大雨,除了方舟以外,全地都被淹沒了!

2. 挪亞於600歲時進方舟,

3. 挪亞出方舟時是601歲,

4. 除了挪亞一家人,方舟還載著很多動物和鳥類,

5. 方舟的尺寸約為長133.5米,寬22.3米及高13.4米,即方舟總體積不足4萬立方米。

6. 以國內中華復興號郵輪為例,它約是4萬4千噸的級別,總體積不足9萬3千立方米(即212x28.6x15.3[米])。所以,方舟的體積應不及它的一半。

好了,請大家看看以下的文章,以便作出自己的評論和取捨:

為什麼挪亞方舟永遠找不到? [國家地理雜誌]  2022.12.05

[節錄]:

「創世紀裡的答案」(Answers In Genesis)是一個自稱為辨惑學(或護教)事工(apologetics ministry)的機構,專注於科學問題,甚至還在肯塔基州經營一座挪亞方舟主題樂園,他們承認除了舊約聖經中的挪亞故事以外,和洪水相關的神話無處不在,甚至勉強承認永遠都找不到方舟。

BreakingNews: Noah’s Ark Has Been Found (Or Has It?)

by Ken Ham on November 6, 2023

[Excerpt]:

Despite the hype(吹噓), archaeologists have consistently reaffirmed over the years that the formation is natural, not the result of a petrified shipwreck, and that there is no geologic record of a global flood like the one described in religious texts. (emphasis added)
……. …… …….

So was Noah’s ark found (找到方舟了嗎)? No (沒有)

國家地理雜誌否定方舟可以被找到,他們亦質疑方舟是否史實。「創世紀裡的答案」機構則堅信方舟是史實,不過,他們認同方舟並未被找到。小弟經過分析,相信挪亞方舟是個寓言,當中 神藉故事的脈絡來帶出重要的屬靈教訓,於我而言,第一層次的教訓包括:

• 在先祖墮落後,罪惡不斷在世人中漫延,以至世界近乎無可藥救!

• 神透過義人挪亞一家人,進行了一個看似平凡,卻是出乎意料的除罪救世的方舟計劃。

• 盡管被別人質疑譏笑,執行計劃的挪亞一家以信靠和順服的心志來完成計劃。

• 神不單單的救助挪亞一家,也救助了其他的受造物,好叫人類能繼續在地上繁衍,並見證 神的恩典和大能!

正如史威登堡(Swedenborg)說的,神的聖道包含了3層的意義,即屬地、屬靈和屬天的意義,當中更可涉及不同程度的領受,只是世人要以信心及理性辨識來接受,當我們的靈命成長時,我們的理解也會隨之而有更深入的體會和領受呢!願 主引導和祝福大家。 

相關文章:伊甸園可以被考證嗎?

Monday, June 17, 2024

伊甸園可以被考證嗎?

在回答以上問題前,我要強調一下我相信唯有主耶穌配得和擁有終極解釋聖經的權柄,因為 祂就是聖經的終極作者(見我對釋經的領會),我明顯沒有 主的釋經權柄,我只能按我的領會來回答以上問題,主旨是跟大家分享和互相激勵。事實上,我沒有資格來否定別人的理解,亦不能代替別人去理解,因為 神把理性及自由意志賜給每一個人,各人都可按自身的能力和理解來領受 神的話語,只要是出於真誠及合理便可。

保羅(Paul)說﹝羅1: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作為信徒,我相信保羅的說法,但世人的反應就往往跟他們的信念和理解各有不同,例如唯物主義者會說這世界是由大爆炸(The Big Bang)而來的,沒有清晰信仰的多傾向不置可否,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答案。當然,還有其他的可能呢!例如道家會說:「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其中的意思大概是無以名之的「天道」是天地的源頭;而能以名之的「道」則是萬物之母體[有孕育,生發之意];這個理解既不否定,亦不肯定造物主存在與否。

回到本文的問題,讓我們先看一下關於伊甸園的一些經文:
創世記2章 (
English)

8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9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土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好作食物。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10有一條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裏分成四個源頭:… 14第三條河名叫底格里斯,它流到亞述的東邊。第四條河就是伯拉河﹝幼發拉底﹞。15耶和華神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世紀3章 (English)

22耶和華神說:「看哪,那人已經像我們中間的一個,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又伸手摘生命樹所出的來吃,就永遠活著。」23耶和華神就驅逐他出伊甸園,使他耕種土地,他原是從土地裏被取出來的。24耶和華神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今天要回答的問題是:「伊甸園可以被考證嗎?」,較準確的說法是:「伊甸園可以用考古方法考證嗎?」這個問題的前設是假設伊甸園真的曾經存在這世界中,就好比如歷史的一些事物,例如春秋戰國。讓我首先交代一下我對伊甸園的理解,我基本上相信創世記相關的記載是寓言(parable)故事,所以伊甸園不是一個實際存在過的園林,基本原因是我受了史威登堡的啟發,加上我對相關經文的分析而有的理解;然而,我是不能全然否定伊甸園真的存在過的可能。總而言之,伊甸園作為歷史事實的解釋會對我構成矛盾。

如果伊甸園真的是個寓言,則當然不能用考古方法考證出來了。另一方面,我們可先假設伊甸園真的曾經存在過,那它能否被考證出來呢?我的答案也是不能的。創世記2章8-15節是聖經第一次明顯地記述伊甸園的概況,例如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當中又提到4條河,包括底格里斯和幼發拉底河,大家可以注意到若從原文來理解, 幼發拉底河的希伯來文是פְּרָת (perat),英文是Euphrates,基本的意思是滿有果子(fruitful),類似地底格里斯河的原文是חִדֶּ֫קֶל (chid.de.qel),英文是Tigris,基本意思是迅速(rapid)。大家可到King James Version (1769) with Strongs Numbers看看原文意義,然後選取相關經文及點選相關文字便可見到原文的資料。

為了回答本文的問題,我們且假設伊甸園是一個歷史事實。從考古的角度,今天所有被考古出來的古代建築物或城市都是被封埋的廢墟,大家可以想一想:聖經在創世記後有沒有對伊甸園的具體描述呢?有沒有說伊甸園已被收回或廢去呢?答案是沒有的,既然沒有,那伊甸園若存在,今天仍是個樂園(paradise)嗎?合理的理解應為伊甸園仍是個樂園,不是廢虛!另外,創世記3章24節說 神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基路伯的英文是Cherub,一般解釋為侍奉在 神寶座前的(小)天使,應為較高級的天使。若伊甸園真的可以被考古發現的話,這些天使和發火的劍會否傷害考古的人士呢?請記著他們的責任是防止有人接近生命樹的。


說到這裏,大家應該明白我對本文的問題的答案了!是的,按聖經記載,就算伊甸園是一個世上的實體,我們是不可能把它考古出來的!我要再提一下我看伊甸園的記載基本上是個寓言,釋經學者F.B. Meyer對它的解釋很值得參考,他說Every man is entrusted with a garden, that he may keep it. God’s goodness is no excuse for idleness. Whether your heart and life shall produce weeds, or flowers and fruits, depends on yourself. 

簡單來說,伊甸園是個比喻,它指出每個人都有 神所賜的「樂園」,問題在乎我們怎樣去修理和看守它,以至能結出生命的果子,若我們懶散或不順從 神的規則,那只會結出敗壞的果子了!求 主光照和幫助我們。

Tuesday, May 28, 2024

略談釋經

小弟20多年前唸神學時接觸了釋經學﹝hermeneutics,或詮釋學﹞,發覺當中涉及的學問和訊息真是五花八門,有時會使人感到難以適從!我最近在網上看到關於古今釋經學的一些派別文章,很有參考價值,當中提到馬丁路得說過,過去歷世歷代解經的發展可以幫助我們明白正確解經的重要性;所謂鑒古知今也。現謹節錄部份訊息如下,以供參考。

原來自古至今,解經家大概可分為或來自一些相關學派,例如:

1) 希臘的寓意法學派(Allegorization)
當中主要問題是:我們如何判定某一經文裏所包含寓意的意思呢?這寓意是作者原意嗎?.或是解釋者自己加進去的呢?假如缺乏足夠的線索讓我們看到某一段文字的寓意,那我們的解釋就缺乏一個穩固的根基了。

2) 猶太人的寓意法學派
埃及亞歷山太(Alexandria)的猶太人深受希臘哲學影響,常將舊約靈意化,例如斐羅(Philo,20BC-54AD);他認為字面意義是供未成熟的人讀的,而字面底下的寓意則是供成熟的人讀的。斐羅認為撒拉和夏甲代表德性及教育,雅各和以掃代表精明及愚昧等等。教會後也或多或少承傳了這個解經法。

3) 早期教父的解經

直到改教運動以前,寓意解釋的體系大體上主宰著教會對聖經的解釋方法。而早期教父手中的聖經,往往是希臘文翻譯的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他們有一信念,舊約是一份基督教的文獻,是指向基督。其次,他們雖然是用寓意法,也強調了福音的真理。
例如游斯丁
(Justin),愛任紐(Irenaeus)和特土良(Tertullian),他們的寓意解經往往是為了護教。他們強調舊約中充滿了關於基督的預表(type)。他們也認為聖經是教會的財產,更是信仰準則,他們不知不覺地也為教會傳統作為最高權威的觀念鋪路,後來成為中世紀教會的主流觀念。
200AD
左右,有2個思想學派逐漸形成,其解經法對後來的教會有極大的影響。

a)  亞歷山太學派教父:亞歷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 155-216) 認為一段聖經可能有5種意思:

1.  歷史義:認為舊約聖經的故事是真實的歷史。

2.  教條義:聖經中明顯的道德、宗教、和神學教訓就是教條。

3.  預言義:包括預告性的預言和預表。

4.  哲學義:按照希臘斯多亞派(Stoics)所看的宇宙和精神的意義。

5.  奧秘義:即文字記載背後的深層次之道德、靈性、及宗教上的義理。

教父俄利根(Origen 185-254)博學宏達,在解經方面,他卻往往忽略聖經字面的常用意義,並認為聖經是一部巨大的寓意故事,是一個非凡的聖禮,在聖經之中,每一個細節都具有象徵意義。例如挪亞的方舟代表教會,挪亞代表基督;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驢子代表舊約,驢駒代表新約,兩個門徒代表聖經的道德和神秘意義等。

b) 安提阿的敘利亞學派教父
他們認為亞歷山太教父們全然罔顧經文的字面意義,於是他們反過來強調歷史和文法的意義。他們著重研讀原文聖經,也撰寫聖經注釋書。他們認為串連舊約及新約的是預表和預言,不是靈意的解釋。後來很多改教家們的解經體系,可說是師承這一個學派。按照這個學派,歷史的意義和彌賽亞的含義,就像經緯之交織。彌賽亞的含義並不是漂浮在歷史意義之上,而是在歷史意義之中預表出來的。

4) 晚期教父的解經要點包括(但不限於)

1.  要了解聖經必須有真誠的信心,即解經者的心靈和技巧同等重要。

2.  聖經所含的意義不止一種,所以使用寓意法是合宜的。決定一段經文是否應該使用寓意法解釋,其最高之試金石乃是愛心。如果字義使人意見發生分歧,那麼這段經文就應該使用寓意法解釋。

3.  解釋聖經是要把其內含意解明出來,而不是把外面的意義塞進聖經中。即解釋者要忠於作者的原意來作出解釋。

4.  解釋者的解釋不能與正統信仰相抵觸。

5.  不可讓聖靈(參近代靈恩運動)取代我們學習研究聖經之努力。

6.  經文的解釋不可互相衝突,神的啟示乃是和諧一致的。

5) 中世紀天主教解經理論
天主教會很注重傳統及靈意解經法,認為解經者必須順服和接受教會所決定的,有關聖經導論以及聖經各書卷的作者問題。凡是教會已經正式解釋過的經文,天主教的解經者必須全部接受。他們也認定天主教會是聖經的正式或官方的解釋者。教會乃是聖經的守護者,聖經不是賜給全世界的,而是保存在教會中。因此,天主教會擁有釋經的權柄。

天主教的學者往往根據傳統和聖經中某些暗示來作出判斷,例如為死人禱告、崇拜馬利亞,認罪告解,贖罪券以至是使徒彼得(Peter)的優越地位等。另外,聖經必須按照發展(動態)的原則來了解,新約聖經中的教義只是種子,是會發展和長大的。例如今天教會的現況是以種子的形式存在使徒時代教會中,然後發展出來的。

6) 宗教改革時期的字義法學派
宗教改革時期,聖經已成為信仰及行為的惟一權威,改革家的字義解經法承傳自安提阿學派及維克多修道派。他們很注重俄坎
(Occam)的哲學體系,即是把啟示和人的理性分開。啟示是憑信心接受的,例如我們對 神的認識是全憑啟示,神學教條的權威只能建立在啟示,即聖經上。馬丁路得(Martin Luther 1483-1546)是這派別的一個佼佼者。他認為信心和聖靈的光照乃是解釋聖經者個人必備的屬靈條件。信徒必須尋求聖靈的引導,並且倚靠這種引導。在神學方面,聖經乃是最高及終極的權威,所以應超越一切教會權威之上。同時,他們也很強調字義的原則,以之取代中世紀寓意解經的四重釋經法;即以字義、寓意、靈意和道德義釋經(literal, allegorical, anagogical, tropological)。

他們認為不需要跟從羅馬天主教所提供的官方指引來解經;或者說,信徒可根據個人良知來解經。馬丁路德指出解釋聖經最終的目標是要找到基督。他認為試驗聖經中各卷書的一個正確方法是,就是看看它是否以基督為中心。另外,路德認為信徒要仔細分別聖經中的律法和福音,律法乃是針對人的罪及缺欠的教訓,為叫人知罪及向神降服。福音卻是關乎 神的恩典和救贖的能力。所以不可混淆。

後來在解經家中出現了主觀主義,例如士來馬赫(Friedrich D.E. Schleiermacher 1768-1834) 和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主觀主義認為知識來自個人的主觀經歷,能認知一種主觀的經歷或感覺便為至善。

士來馬赫是一位德國基督教神學家。他拒絕聖經的權威,強調感覺及自覺性在宗教裏的地位,認為基督教應被視為感性的宗教,他也被稱為現代宗教自由主義之父或新正統主義之父。他不把罪視為在道德上違背神的律法,他認為罪是當個人只想靠自己而活,要從宇宙及與周遭的人隔離的心態。他反對歷史教義,如童貞女生子,代贖及基督的神性,因為他認為這些都不重要。他認為基督只是一個觀念上的贖罪者,也就是說,基督只是一個理想的榜樣。加上文藝復興的影響,學者們便鼓吹對聖經批判
(Criticism)的風尚,例如自由派解經法。

自由派崇尚唯理主義或歷史批判主義的解經法。他們強調人的理性能夠分辨真假,因此聖經中凡符合人的理性的方可接受,否則可不用理會,甚至摒棄。耶穌按照先知的最高標準乃是一個好人。可是前人神學的思想和希臘的形而上(metaphysical)思想,卻把他轉變成一個信條中的奇怪神人。他們強調批判思維(Critical thinking),所以學者必須具有考古學和地質學等知識,能夠把神化的耶穌還原成為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當中有20世紀的布特曼主義;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 -1976)是一位德國的神學家。他主張新約聖經必須以“去神話化”(Demythologization)來理解,亦即除去所有不相關的神話,例如神跡,包括基督的復活,他認為這是現代人所不能接受的。

各位讀者,以上只是一篇管中窺豹式簡介釋經史料的文章,不知你有沒有五花八門以至是難以適從的感覺呢?無論如何,我希望大家能從中領會到釋經的複雜性和微妙性,作為信徒,我們或許會感到「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我估計不只是基督教,其他主流宗教大概都會有類似的詮釋問題,否則世上便不至有各宗教的分枝和派別了。說回我的領受,我今天只能叫作一個「神學生」,這不是自謙,而是事實。我這樣作個小結:「談經論典見真章,百家論說觀其長,唯有基督承真理,父神慈愛廣無疆!」我稍後會寫另一篇文章「伊甸園能被考證嗎?」,以之分享我的釋經立場和體會,望能互相勉勵和激發,願 主祝福大家。

Howard 

相關參考:Roy R. Zuck《基礎解經法》 [見頁中 H項]

Saturday, May 18, 2024

有關靜觀的問題

小弟最近看2則訊息,第一則來自港大的社科學院談有關靜觀的常見問題的文章,發覺其中以下提醒十分重要,謹擇錄如下:

做靜觀練習,是否就是清空心思,教人不用腦?
靜心地觀察,不是要清空心思。 做靜觀練習時,我們是有觀察對象的,不管那是呼吸、身體感覺、情緒、想法,乃至遇到的困難。我們不要無心(mindless),相反,我們要留心 (mindful)。靜觀可以包含A, B, C三個組成部分:
A是 Awareness (覺知),B是Being (活在當下),C是Choice (選擇)。覺知當下的時候,不加批判才能讓自己靜定下來、看得真、想得清,這樣才可以作出智慧的選擇。

靜觀就是佛教的禪修嗎?
一些宗教傳統的確有靜觀修習:佛教徒稱之為「禪修」或「正念」,而天主教徒或基督徒則稱之為「靜修」或「靈修」。不少天主教徒或基督教徒會在祈禱前做靜觀練習,讓自己靜定下來才和上主溝通。因此,我們不須把靜觀看成是某一個宗教獨有的專利品。靜觀是千百年來,不同種族、不同文化和不同靈性修養傳統留給人類的共同文化遺產。

做靜觀練習,安全嗎?
靜觀就如一般運動,在大部分情況,若循序漸進地練習,能使身心健康。但若你只嘗試過一些短的靜觀練習,或你感到特別脆弱,我們不建議你進行長時間和密集的練習。另外,不論練習是長是短,只要在練習期間感到不適,就請不要繼續了。

靜觀練習是否適合所有人?
靜觀練習並不適合所有人,例如一些經歷嚴重心理創傷或患有思覺失調的人,在靜定以後,心裡浮現的創傷記憶或會更加清晰,而造成很大困擾。在這種情況,勉強做靜觀練習對身心健康不一定有幫助,即使希望繼續練習,也應該由具心理治療經驗的靜觀導師從旁指導。

如果我在做靜觀練習時,感到傷心難過,怎麼辦?
假如你做靜觀練習時,有傷心難過的感覺湧現,請以慈愛包容的態度來觀察這些感覺。但若然這些感覺太強烈,靜觀練習對你沒有幫助,就請停下來。更重要的是,假若你很煩惱,請與人傾訴,不論是朋友、家人、專業輔導員或其他能幫助你的人都可以。請不要獨自承受,同行的人能分擔,幫助你減輕重擔。

第二則是網上看到觀塘喜樂福音堂王德榮傳道分享:小心靜觀(mindfulness)的視頻,他大概是由李錦彬牧師處學了名叫「驗靈」的工夫。在視頻中他指出有一位信徒(B弟兄)由於身體患病,結果在醫院被轉介學習靜觀鬆弛,因而招致觸靈(大概指某人接觸了某些靈體,並出現攪擾);需要教牧同工協助跟進以至是驅鬼。另外他也提到一位A姊妹用類似的方法去默想聖經,當中的關鍵問題是「把思想倒空」(大概是排除自我意識)。

雖然王傳道在視頻中沒有具體交代相關肢體的後續情況,但他的提醒是很有意思的,因為跟據史威登堡(Swedenborg)的說法,自我意識(proprium, 拉丁文)是神賜給人的,不應亦不可排除。當然,自我意識也可善可惡,但因為人有神所賜的自由意志及理性,只要世人能相信及尊重神的存在,並用好自身的理性分析,才以自由意志吸納有益有建設性的事物,則應無妨;若當中有神的真理,更是有益,並可幫助我們經歷神的大愛!

說到底,凡事都當合乎中道,英文譯作 to think with sober judgment, each according to the measure of faith that God has assigned. 所以,我們真的要好好運用我們的理性和自由意志來作取捨,否則好的動機也可帶來壞的結果,就如吃食過度便傷了腸胃,盲目執著,就算看聖經也可出現問題,如有人偏執末世主必快來論,又強解經文,說大災難在某一時日就要發生,大底都會落空,甚至禍害世人呢!總括而言,信徒當秉持信望愛之原則,凡事靠主而行,並仰望我們全人得救的日子,阿們。

Saturday, May 11, 2024

Columbine School Shooting 25 Years On

Excerpt from Survivors of Columbine shooting discuss struggles with PTSD, anxiety:

"Every morning before my feet hit the ground, I recite the names of my beloved [students]: Cassie Bernell, ... , John Tomlin, and Lauren Townsend. They give me the inspiration to do what I'm doing right now," DeAngelis said. "I'm going to continue doing it because I am not going to allow them to die in vain, along with all the other students and staff members who have lost their lives. And that's a promise that I can guarantee."

Yes, DeAngelis is right in his promise to the victims. Nevertheless, it is equally important for us to remember and honor our relatives/friends who are right next to us. So, do remember to care for one another while there is still opportunity.

Bible reference
Galatians 6:10
So then, as we have opportunity, let us do good to everyone, and especially to those who are of the household of faith. (ESV)
約9:4
趁著白晝,我們必須做那派我來者的工作;黑夜就要到了!那時候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Tuesday, March 26, 2024

萍水相逢朱弟兄

人生際遇有時會令人驚嘆,因為一些看似偶然的事,背後又透視著某種「天意」。

基於業主要收回我家租住的房子作大維修,於2023年7月9日,我和內子本來是約了經紀在中午時分睇樓的,但原來相關單位已於早一天租出了,所以我和內子便改往壹匯酒樓飲茶,酒樓接待員把我們安排搭枱坐下,當時該枱已有一位先生在用膳。在我和內子謝飯禱告後,這位先生主動問我們是否基督徒,又問及如何才算是信徒呢?

小弟以前是一位公務員,我亦是一位自由(即非受聘)傳道人,很樂意給對方介紹一下信耶穌的意義和涵意,即凡相信耶穌是 神的獨生子,曾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並因世人的罪惡而捨身十字架上的都是信徒,我跟著問了這位先生是否聽過這個訊息,又是否相信呢?他告訴我們他畢業於浸會大學,聽過類似訊息,亦覺得當中有其事實性。我便告訴他,他基本上是入了信耶穌的門口了,只要繼續尋求,相信很快便找到所要的答案!

這位男士就是朱先生,更坦誠是身患頑疾,亦不知何時會離開這個世界,他的坦誠令我明白他是很認真的尋求人生意義的答案。我見他身體比較疲倦,主動建議為他禱告,求 主耶穌幫助他,他亦欣然接受,我們更交換了電話,以便日後交流。

事後我想起聖經傳道書說的「凡事都有定期, 天下萬務都有定時」,既然是這樣,那我碰到朱先生都應有 父神的旨意,我應怎樣回應呢?於是,我便即日透過「話室」(whatsapp)跟朱先生聯絡,並送上我的問候。起初未見朱先生積極回應,直到7月21日他才以‘心心咖啡杯’圖案表示謝意,使我知道他是有看我的問候和訊息的,如是者,我們保持話室通訊,直到10月20日,他開始問我要主禱文經文,我便知道他在思考之後基本上作出了抉擇,他願意以禱告來為自己的健康交託。

朱先生因病要不時進出醫院,從跟他通訊中,我感受到他是個愛思考及認真的人,直到11月4日,他終於告知我想決志信耶穌,我便即時把他的意願轉告了聖約教會的吳牧師,牧師很積極回應,於同日黃昏便往院探訪朱先生,並幫他決志信主呢!感謝 神,朱先生透過決志成為天父的兒子,與信徒們成為「主內一家」,按教會傳統,我們便稱他為朱弟兄(brother),為何不叫兄弟呢?大概因為在國內教會早期,教會領袖們希望不與當時社會中「兄弟」一詞混淆,特別在民國初年兄弟往往是幫派常用的字眼。

朱弟兄經過思考,決定邀請教會為他洗禮,他跟親友商量後,基於他的身體狀況,便安排於11月18日於家中受洗,在吳牧師和我們幾位教友,加上朱弟兄的十多位親友的見證下,他公開承認接受主耶穌為他的救主,並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教會,因而承受了聖經的應許和祝福,就是他因信基督耶穌,便是神的兒子。他受洗歸入基督,是披戴[即承接了]基督[即祂的特徵及價值]了(加3:26-27);及他[因信]在基督裡,就是新造[被聖靈重生及更新了]的人(林後5:17)。

今天我作了以上的回顧,事情似乎是偶然地出現,但憑著信心,我相信是出於天父的安排,因為由認識朱先生至教會能為他洗禮,需要幾個巧合連結起來,如我和內子本來打算去睇樓,卻突然改變去飲茶,在碰到朱先生的第一天,我們願意交換電話資料,因為我是個傳道人,所以覺得有責任向他解說一下信仰,聖約教會吳牧師欣然承諾去看望和幫助朱弟兄等等‧‧‧

朱弟兄因病於本年2月5日安息主懷,我參加了於3月22日為他舉行的安息禮拜,從中再得知他是位積極有為的人,能白手興家,回家鄉博羅設廠營商,更是個好老闆,在員工有困難時,樂意辦籌款會來幫助他們。他其實也是個好丈夫,好爸爸和好兄弟,我也親身見過他跟弟弟的深情關愛,他家人對他的愛護,他實在是個修身齊家的人。難怪 天父會安排我和他在酒檈碰面,並給他勇氣向一個陌生人問道。是的,正如史威登堡(Swedenborg)所說的愛神愛人的人是屬於天堂的!我也相信朱弟兄真的返回天家,我們仍在世上寄居的人,他日在天家必能與他重聚呢!願主耶穌堅定我們的信心,又願祂的恩惠和慈愛常與我們同在,誠心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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